我们有权利动怒 消费者何时毋须万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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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20日 09:18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夏长勇 中国民众的心理承受力是很强的,再严重的事,过一阵大家就似乎忘记了。还说“苏丹红”事件,别看有些人现在吓得大呼小叫,过几天该吃吃,该喝喝,“不干不净吃了没病”。笔者胆小,所以就特别留心近日接二连三曝出的“食品新闻”。比如说,有厨师跳出来揭露,有些饭店的牛柳鲜嫩无比,那是加了“食粉”———一种用来刷厕所的强力去污粉;
联系到以前被曝光的毒奶粉、致癌大米、敌敌畏火腿……我恐惧地自问:吃下的食物,到底有多少是安全的?又是谁,应该为这些毒食品负责? 罪魁祸首当然是丧了良心的生产主。但是马克思早就说过,“当资本的利润能达100%,它就无所不为,敢于践踏人间的一切法律;当利润达到300%时,就会有人不惜走上断头台”。谴责奸商不仁,如同责骂小偷连穷人也偷一样,是很滑稽的事。在被有毒食品伤害后,公民应该指着这些地方的政府主管部门人员的鼻子责问:你们,是干什么吃的! 我们有权利动怒,因为我们是纳税人,因为政府主管部门端着人民给予的饭碗却没有尽到责任。挨了骂,农业、卫生、质检、工商、食品药品监督、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的官员也许会“委屈”,他们会说:“中国这么大,违法乱纪的厂家这么多,我们查得过来吗?”这也是事实,但是我要反问一句:“你们,真的尽力了吗?”如果是,为什么有那么多的环境肮脏、操作违规的食品厂、饭店在眼皮底下日复一日地经营,你们却不闻不问?为什么你们不能每天到超市里查一查,然后通报群众:“今天,这些食品您不能买”?为什么总是媒体曝了光,你们才跟在后面“严厉查处”?为什么你们严厉查处了这么久,有毒食品仍是层出不穷? 碰到问题,不是反躬自省,而是狡辩再三,这是有些政府职能部门官员的拿手戏。最近就听有些人在说:有毒食品总冒到群众餐桌上,是因为管理体制不顺;是因为没有食品安全法;是因为缺少统一的检测标准……这些都有道理,可是在这些问题没解决之前,老百姓就该与这些毒食品为伴吗?管理体制不顺、法制不健全是一回事,负有监管责任的政府部门是否尽到最大努力是另一回事。如果该查的查不到、该管的管不住、该为百姓把住的环节懒得去把,有了法律那又怎样!执法不严的事多了去了。要求有关部门人员每天都兢兢业业,恐怕不现实,但树立起对纳税人负责的意识,把你最应该做的事做得差不多,总是可以的吧!现在的情况是,不合格食品泛滥于市,有毒食品名单越列越长,群众很不满意。很不满意说明什么?相关政府部门失职了! 说了半天,还得回归一个问题:政府是干什么的?西方新闻界称之为民众的“看家狗”,这种资产阶级新闻观需要批驳。但是套用一下,说政府是群众利益的“看护人”应该是恰当的。人民群众作为主人,评价公仆是否合格,只需一条标准:“你把家看住了没有?”至于用什么办法看,那纯粹是看护人自己的事。不妙的是,作为纳税人,我们常被“看护人”要求:“群众要多学习专业知识,学会如何去鉴别虚假商品。”这真是一句滑天下之大稽的话,如果群众都成了万能的鉴别专家,还供养政府职能人员干什么。 事实上,我们现在只有“万能”才不会上当。仅拿对付房子为例,我们必须是测量专家,以免到手的房子“短斤少两”;我们必须是化学家,以免买到持久散发毒气的涂料;我们必须是地质学家,以免把有放射性的大理石拖回家……中国的老百姓,凡装修过房子的,有几个没变成“专家”、“杂家”的!为什么会这样?因为政府主管部门某些真正的专家没有发挥作用,因为市场上充斥着太多的问题商品。我们的“学问”是被逼出来的。 去年,笔者有个洋亲戚来中国旅游,买东西屡屡上当。一开始我们笑他太“弱智”,后来想:什么时候我们也可以很“弱智”地购物,而不用担心上当受骗,那该多好啊!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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