彻底根治教育乱收费顽疾应问责主管领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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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 09:45 现代金报 | |||||||||
王力 经常可以看到治理乱收费的新闻。4月9日,重庆市政府召开会议,决定深化“三项治理”,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4月10日《重庆晚报》)。安徽省则出台一系列治理教育乱收费政策,全力推行“阳光收费”(4月10日《安徽日报》)。乱收费为何屡禁不止?已有不少有识之士从教育投入、教育结构、教育资源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解析,并荐出了各种良方
对于“问责制”,有中石油总经理马富才、密云县原县长张文等案例在先,我们已经不再陌生,但目前的“问责制”,多是在政府执法和权力等部门实施,教育部门是否也应该推而广之呢?据报道,2003年,全国共查出教育乱收费8.53亿元,有359名校长被撤职。今年2月份,江西又有9名校长前赴后继,还是因乱收费丢了乌纱帽。 校长们为何面对撤职的危险,还顶风而上?关键问题是,校长并非乱收费的根源,在校长的背后,还有纵容乱收费的官员。关于这一点,从山西省平陆县一位教育局长的话中可见一斑:2002年秋天,该县一些学生家长反映不少学校巧立名目擅立收费项目,自行提高收费标准。该县教育局局长的回答竟然是:平陆县是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教育经费缺口很大,不向学生家长收费“没办法”。而在陕西省镇安县,该县教育局不仅出面与有关单位协议,统一征订教辅资料、作业本,统一代办学生保险,教育局长还亲自签字批准,从上述乱收费中以福利、补助、奖金等名义给职工滥发钱物。对这些异化的权力,你能说教育乱收费泛滥的部分根源和某些官员的责任意识淡薄、执行不力无关?和治政不严、监督不力无关?和包庇纵容、同流合污无关? 政府要平息民怨,要显示出根治教育乱收费的决心,撤几个、几十个甚至几百个校长的职仍是不够的,还要从速建立健全“问责制”,深挖校长们背后的那只手,从上到下撤几个教育局长、撤几个分管教育的领导试试看。只有将校长们和管校长的官员之间的权利、义务联系在一起,将他们之间的责任、风险、惩罚联系在一起,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在追究的层次上,先领导,后一般干部;先主要责任人,后具体责任人,才是加大治理乱收费力度的务实之招。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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