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潜伏期越来越长 风清弊绝死结何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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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12日 09:21 南方日报 | |||||||||||||
作者: 舒黔 医学常识告诉我们,狂犬病有潜伏期,人被疯狗咬了,很可能一二十年之后才发作。 反腐专家告诉我们,腐败同样有“潜伏期”,而且潜伏期变得“越来越长”;最长
姑且不论韩桂芝是否“潜伏期最长”的贪官,也姑且不论“潜伏期变长”是否反映腐败新动向,“潜伏”二字见诸传媒,立刻引起极大争议。激愤者直斥,在社会上,腐败官员的“宫闱秘闻”、“桃色新闻”不胫而走,买官卖官、包养情妇、吃喝成风、嫖赌成性有迹可寻,说他们处在“潜伏期”,是不是言轻了,言偏了? 愚意以为,“腐败潜伏期”只是一种借喻,“越来越长”则是一个事实,它警示人们:在一些地方,腐败确实成了腐败者的通行证。韩桂芝搞腐败搞了14年,同时也官运亨通了14年。广东河源市委副书记卢建中,卖官始于1992年,嫖娼遭勒索则由手下出资70万元摆平,然后以“关照”回报之;此人还有包养情妇、为亲友非法谋利等劣迹,腐败到这个地步,却多年稳居地级市领导之位。再看看成克杰、胡长清们,哪个贪官不是随着权力的步步高升,使自己中饱私囊的时间得以不断延长? 腐败敲开权力的大门,权力又为腐败大开方便之门,“腐败潜伏期”或曰“腐败发作期”之“越来越长”,也就不言而喻了。这种“不言而喻”令人不寒而栗,不打开这个死结,风清弊绝就永无可期之日。 有人把反腐机制比作高悬于官员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剑悬在头上,固然有震慑之效,但遇到邪恶迟迟不出鞘,就无异于“银样蜡枪头”。而“腐败潜伏期越来越长”的现实恰恰表明,反腐机制这把剑,还远不够神速,远不够锋利。仅以反腐机制中很重要的举报制度而言,由于欠缺对举报人的保护,一些上级机关甚至把举报信转给被举报者本人,使举报人面临种种迫害乃至生命危险,比如郭光允举报程维高,丢了党籍坐了牢。举报“成本”之高,导致人们对腐败的举报积极性不高。而在香港,97%以上的腐败案件是通过举报发现的,以至于谁被廉政公署“请去喝咖啡”,大抵就是有什么把柄被人举报了。 至于近年颁布的官员家庭财产申报制度,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亲属经商的有关禁令,干部提拔、项目招投标的一系列规定等,其实都是反腐“铁律”,和举报制度一样,只有对贪官“动真格”,才能解开“腐败潜伏期越来越长”的死结。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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