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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不纠法何以堪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29日 10:37 南方日报

  作者:舒黔

  几个村干部自作主张,就让几百户村民失去了承包的耕地;而中央一号文件对“三农”问题号令再三,失地的农民却无从为自己讨到“说法”。这种目无法纪、目无国策、目无群众利益的怪事,发生在我省普宁市的斗文村。(详见10月23日《南方农村报》)

  读这篇报道时,笔者想到了两句话,第一句“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第二句“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话到嘴边却又咽了回去。无独有偶,对媒体最近披露的今年伤亡最惨重的河南大平矿难,许多人的第一反应也是“无话可说”。关于矿难,关于失地农民,各种痛心疾首的议论已经够多了,相同的悲剧却总是在不断上演,不同的只是在变换时间、地点和人物而已。

  值得注意的是,在斗文村上演的这一幕,出场人物中有一群虽属“客串”却非同寻常之人。据报道,“市城监大队出动大批人员,会同斗文村干部、治安员50多人,驱赶正在劳作的村民,用挖掘机强行摧毁这片耕地的水沟、田埂等”,事后,城监大队的领导说:“是村干部请我们协助收田的。”

  然而据了解,城监的职责,主要负责城市建筑、规划、公用事业、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执法任务等,城监执法,执到农民合法承包的耕地上,显然逾越了法律的界限。这种随意使唤执法人员如同使唤家丁的现象,显然背离了“依法行政”的原则,更不要说什么“执政为民”了。记者在调查中就发现,村干部变卖耕地,盖起豪华办公楼,权为谁所用,昭然若揭。某些政府执法部门心甘情愿供其驱遣,权为谁所用,也昭然若揭。

  一边是失地农民生计无着,一边是几百亩良田被迫丢荒,省农业厅官员一针见血地指出了斗文村做法的要害,即“严重违反了《土地承包法》和《国土法》”。“违法”已属无疑,“必纠”却是悬疑,面对记者的调查,当地相关部门都不约而同地“拒绝采访”,其“难言之隐”着实令人费解。法律本来是用来约束公权、保障权利的,一旦用作放纵公权、侵害权利,法何以堪?

  结束此文时,看到新华社于27日播发的一条消息:山东省文登市在村“两委”干部中实行引咎辞职制度,规定村干部出现下列问题:未完成任期承诺目标的;年终民主评议不称职票超过30%的;责任心差,玩忽职守,造成恶性事件的;拉帮结派,搞无原则纠纷,闹不团结,经教育不改的;违反民主决策,擅自决定村级重大事项的;侵害群众利益,造成矛盾激化的,必须引咎辞职。去年以来,这个市已有56名“问题村官”辞去职务。看来,对于基层政权的民主监督,还须加大制度建设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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