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屯河(600737)重大事项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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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31日 09:1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德隆国际战略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甲方)及关联方新疆德隆(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乙方)、新疆屯河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丙方)与中国华融资产关联公司(下称:丁方)于2004年8月26日签订《资产托管协议》。甲、乙、丙方将其拥有的全部资产不可撤回的全权托管给丁方,由丁方全权行使甲、乙、丙方全部资产的管理和处置权利。托管资产范围是截止2004年8月31日,甲、乙、丙方合法拥有所有权的全部资产,以本协议各方当事人确认的托管资产清单为准,包括但不限于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债权资
丁方因承担本协议项下的资产托管事宜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和处理费用,由甲、乙、丙方支付,由丁方在托管资产处置回收现金中直接列支。丁方按照托管资产处置回收现金额和抵债金额或债务减免金额的1%收取报酬,在托管资产处置和回收现金中按月提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