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杜祖东) 昨日,四川省工商局向社会公布了邮政、电信等垄断行业和行政部门限制竞争行为的种种表现。
四川省工商局经长期调查后认为,限制竞争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反垄断、反行政壁垒、反限制竞争行为的专项整治。工商部门公布的垄断行业限制竞争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有:
邮政部门:强制用户参加特快专递业务;在用户邮寄包裹时,限定用户只能使用其提供的包装物,而不得使用其他经营者提供的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包装物;在承兑汇款时,强制用户按取款比例参加邮政储蓄或强制购买用户不必要的邮资用品等。
电信部门:指定用户在安装电话时必须购买邮电部门经营的电话机;强行承揽电话机维修业务,强行收取用户电话机代维费等;移动通讯公司利用电话入网费用的差别待遇迫使他人购买其商品、预收话费、来电显示费等。
电力部门:强制用户购买用电保险;强制用户购买其提供的电表、电线、变压器等电器产品;强制收取用户用电押金或强制承揽建筑物内电器安装工程,对拒绝其安装的用户收取不合理的管理费。
供水企业:强制用户购买不必要的“用水卡”,如果用户拒绝则加收水费或水表检测费;强制他人购买其提供的水表、水管等材料;强制他人接受其指定的施工企业的服务等。
供气部门:在提供燃气服务时强制他人购买和使用其提供的燃气灶具或者限定他人只能购买和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燃气灶具,而不得购买和使用其他经营者提供的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同类商品;对不接受其不合理条件的用户,以拖延提供服务、滥收费用等方式,迫使他人购买其指定商品。
保险公司:凭借政府部门、学校、医院、旅游等部门的优势地位强行推销保险;滥用其在理赔中的优势地位,强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接受其指定的经营者的服务;利用办理法定保险的优势地位搭售其他保险等。
铁路部门:强制用户接受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铁路延伸服务;强制用户购买保险或者保价运输等。
烟草部门:销售名牌香烟时,强行搭售滞销品牌香烟等。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以发文的形式封锁市场,阻碍商品的自由流通;以不正当的或歧视性的质检、准销证、前置审批或者加收费用等方式,抬高外地商品进入本地的“门槛”,阻碍外地商品进入本地销售;以拒绝给予行政许可等方式强制他人购买其指定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