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纽约格林威治村的报道
龚刚(广州)
不同的个人或群体都会有各自的利益、目标、价值取向,当彼此的利益、目标、价值取向出现直接的对立而又无法妥善协调时,便会出现对抗与冲突。在现代法治社会,解决对抗与冲突的有效而合理的方式当然首推法律手段。但法律手段由于自身的局限性,往往难以在第一时间内对不同个体或利益群体之间的对抗与冲突做出回应,并且,即便是结构上最合理的司法制度,也无法确保其裁定结果的公正性。因此,在对抗中处于相对弱势或感到冤屈的一方,便会采取抗议的方式,以期赢得更多关注和同情,从而使事态朝对己方有利的方向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和平抗议乃是法治的补充和矫正手段。
对抗议者来说,如何行使和平抗议的权利,如何有效地运用和平抗议的手段,既借以达到预期的目的,又不使局面失控,以至溢出法律许可的范围乃至出现暴力化倾向,便是对其作为一名现代公民基本民主素养的一种检测或考验。笔者在纽约访学期间,曾亲历了一次发生在一度是美国激进知识分子大本营的格林威治村的和平抗议活动,对美国平民的现代政治素养有了“一见”胜“百闻”的直接体认。现将事件始末和盘托出,并略加评论。
“拯救历史”:抗议活动的起因
在高楼密集、空间逼仄的纽约曼哈顿区,有两所在当地颇有影响的大学,一所是哥伦比亚大学,一所是纽约大学。其中纽约大学恰好位于格林威治村。该校名头最响的法学院为了扩大办学规模,欲拆除格林威治村西三街上的包括美国著名作家爱伦·坡故居(the Poe House)在内的几栋旧楼,而代之以一幢13层楼高的教学、住宿综合楼。当地的文物保护主义者(preservationist)及相关社团闻讯后,纷纷致信法学院当局,请求院方更改计划,以免破坏历史遗迹及街区景观。但法学院当局以该处爱伦·坡故居及其它旧楼并无太大历史价值为由,对反对者的吁求置之不理,并强令楼内居民限时迁出。此举即刻引发了当地文物保护主义者与居民的公愤,一场以“拯救历史”(save our history)为旗号的中等规模的抗议活动便在这样的背景下孕育而生。因此,此次抗议活动就其实质而言,并不是一次重大的政治事件,而主要是纽约大学的教育发展规划与当地文物保护主义者的价值理念之间的一次“文化冲突”。
从历史上来看,纽约大学的学校建设对格林威治村历史面貌、街区景观及市民利益的冲击与影响,已远非第一回了。早在上世纪60年代,校方就不顾当地居民的抗议,拆毁整整一个街区的旧楼,盖起了红沙岩结构的大型图书馆。新世纪初,学校又拆毁了当地具有现代主义风格的一栋建筑物,计划代之以由纽约大都会博物馆的设计者凯文·洛希(Kevin Roche)设计的学生活动中心。当地居民以新建筑占地过大为由向纽约最高法院提出诉讼,要求纽约大学暂停施工,但被法院驳回。桩桩件件的历史恩怨,早就埋下了格林威治村居民及文物保护主义者抗议的火种,因此,《纽约时报》(2000/7/19)在一篇大标题为《爱伦·坡故居门前的掠夺》(Rapping on Poe's Door)的署名文章中,将纽约大学法学院拟拆除爱伦·坡故居而代之以教学综合楼的规划,称为“火上浇油”。
不过,法学院当局也自有一番说辞。该院院长约翰·塞克斯登(John Sexton)辩解说,院方盖教学综合楼也是迫不得已的事,并且,他们会尽量使新建筑与当地的街区景观相协调。但他又口气强硬地指出,他看不出本地的爱伦·坡故居有何特殊价值,因此,院方不会接受文物保护主义者“一切保留原状”的观点。纽约大学政府与社群关系部副部长莱纳·布朗(Lynne Brown)对约翰·塞克斯登的辩词表示支持。但一些爱伦·坡的研究者却针锋相对地指出,位于格林威治村西三街的爱伦·坡故居具有重要的文学史意义与历史价值,正是在这栋小楼生活的时期,爱伦·坡发表了为其赢得国际声誉的诗歌《乌鸦》,协助创刊和编辑了《百老汇月刊》、《纽约客》,并开始撰写著名短篇小说《一桶白葡萄酒》。由于文物保护主义者从维护文化遗产与街区原貌的角度反对拆除包括爱伦·坡故居在内的旧建筑的立场,最终未能与纽约大学法学院以扩大办学规模为首要目标的立场达成妥协,一场旨在制止纽约大学法学院“毁灭文化遗产”的抗议活动便在美国这片素有民主集会传统的国土一隅——格林威治村,不可避免地爆发了。
秩序化的抗议过程
从抗议活动的全过程来看,该次活动的发起人显然有着丰富实践经验和组织才能,他们就像现代企业中的管理者一样,将整个抗议活动的细节和流程安排得妥帖而适度。此外,无论是有备而来的参与者还是偶然加入的参与者,几乎都显示出善于发表己见及善于自制的较高民主素养,令我这个异国的旁观者颇生出一些感慨。
说起笔者“咸与”抗议的起因,完全是偶然性所致。某日下午,笔者在格林威治村搜寻减价超市,一如当年寄居中关村时的习性。忽听得街头传来“救救华盛顿广场”(爱伦·坡故居就在华盛顿广场附近——笔者注)的阵阵喊声。循声前往,只见一白发长者正在大声疾呼,身旁一位身着套装的中年女士则正向驻足探问的路人发放材料。笔者也前去索要了一份。该份材料将纽约大学法学院拟拆除爱伦·坡故居、代之以教学综合楼的计划作了曝光,并呼吁当地市民加入抗议活动。材料上还详细交代了举行抗议活动的时间、地点,并开列了一张包括纽约州参议员、独立民主党人、神秘小说作家及地方性文物保护社团在内的发起人的清单。不过,当时令笔者对此次抗议活动发生兴趣的,却是整份材料中最不起眼的一行小字——“集会之后将举行爱伦·坡诗歌朗诵”。
集会那天,笔者兴冲冲地赶往抗议活动所在地——爱伦·坡故居所在的西三街,发现当地警察已在街道两头早早地布好了警戒线,并远远地观望着街道内正在举行的抗议活动的动态。在抗议活动的现场,已布置好了一个演讲台,演讲台旁树着一块巨大的移动黑板,供本次活动参与者留言,其时,黑板上已或贴或写,布满了各种评论意见,以谴责纽约大学法学院为主,除了个别辱骂性的留言外,措辞基本上比较克制。印象深刻的有“纽约大学,请做格林威治村的好邻居”以及一份老祖母口吻的留言,大意是:爱伦·坡故居的存在让整个街区弥漫着人文的馨香,摧毁该故居也就是摧毁美国人的文化记忆。
在移动黑板前,有人在做抗议活动的登记工作。笔者也前去做了登记,并领了一张写有“制止纽约大学的掠夺”(Stop NYU's Hostile Takeover)标语的会议代表证式的标志牌,像其他参与者一样,贴在胸前。不久,演讲开始。先是主持人致辞,接着是发起人与临时参与者依次发言。发言者有老有少,但无一怯场,且都显示出良好的口才。演讲中,不少听众举着题有“保护爱伦·坡故居”(Preserve the House of POE!)、“纽约大学的耻辱”(SHAME ON NYU)及“打倒纽约大学”(DOWN WITH NYU)等字样的标语牌,也时有听众插话,往来应答,甚为精彩。演讲结束后,照事先安排朗诵了爱伦·坡的两首诗歌。随后,主持人通报了纽约校方负责人的电话号码,供参与者直接表达反对意见,并宣布抗议活动就此结束。抗议人群遂逐渐散去。
抗议者的民主素养
通观整个抗议活动的过程,从前期准备到正式集会,可以说是井然有序,其细致程度不亚于国内的一次小型国际学术会议。从抗议活动的行为主体来看,无论是发起人还是参与者,都显示出对民主集会的“游戏规则”有着相当娴熟的把握与了解。甚至是处于监护者地位的当地警察,作为抗议活动的合法组成部分,也表现出对民主集会或和平抗议活动这类形式见惯不惊的冷静。因此,如果说此次抗议活动是对美国公民的民主素养的一次检测或考核,作为旁观者的笔者,愿意给他们打90分。
具体而言,此次抗议活动的发起人与参与者在组织能力、演讲能力、自制能力与参与意识等方面,为每一个希望成为合格公民的现代人,上了生动的一课。从组织能力着眼,此次抗议活动的发起人及组织者的突出之处不在于他们对整个集会流程的安排与设计,而在于他们对整个局面的调控有度,从而既使参与者表达了对纽约大学法学院执意拆除爱伦·坡故居的义愤,又使这种义愤限制在非暴力、合法化的范围之内。尤令笔者赞叹的是组织者在本次抗议活动后半阶段的巧妙“收官”,也就是通报纽约校方负责人的电话号码,供参与者直接表达反对意见。这一着的妙处在于,既对纽约校方造成持续的压力,逼迫主管者充分重视当地民情,又为抗议活动暂时划上了休止符,以免声讨没完没了,以至失控。须知,即便是“理想型”现代公民,亦无法摒弃本性中的非理性与情绪化的一面,一旦人性的这一面被激活或被激化,其后果便很难控制了。
与集会发起人的出色组织能力相映生辉的是参与者在演讲能力、自制能力等方面所显示出的较高素养。根据笔者的观察,抗议活动期间上台演讲的市民大约有七八位,其中有几位显然是有备而来,手持讲稿,长篇大论,就像在作学术报告,笔者听得不免哈欠连连。但也有不少演讲者是即兴发言的,却都显示出良好的口才与惯于在公众面前发言的从容自若。这与国内的一些公共聚会场合中,不少人或者不愿当众发言,以免落下个“爱出风头”的口实,或者在发言时不善言辞、满口“这个、那个”的情形,形成了不小反差。
除了参与者的演讲能力之外,他们的自制能力也给笔者留下了深刻印象。例如,有些演讲者尽管情绪激昂,有时也会冒出几句“打倒这个”、“打倒那个”的攻击性言辞,但其发言内容基本上是就事论事,罕有不着边际的叫骂。并且,听众一般都是在耐心地听完演讲者的发言或当演讲者的发言告一段落时,才插话补充或质疑,绝无中途将演讲者哄下场的情形。此外,当主持人宣布抗议活动暂告结束时,满街的参与者就如电影终场时一样,陆续散去,表现出高度的自律意识。这种自律意识与参与意识相辅相成,凸显出普通美国公民在公共生活(public life)方面的训练有素与灵活有度。
余思:现代公民的成人仪式
在某些传统社会和某些原始部落,当一个人由孩童长大为成年人的时候,往往要经历一次成人仪式。文明些的,主要是改变一下发型或服饰,野蛮点的,就要割去人体关键器官的某些部位。笔者以为,一个人由孩童长大为成人,只是意味着他的生理及心理已趋向成熟,但并不意味着他已具备了成为一名现代公民的基本素养。换句话说,在现代社会,一个孩童在长大为成人的时候,并非同时就成为了一名现代公民。事实上,有些人即使活到胡子白了,仍然算不上一名合格的现代公民;有些人即使乳臭未干或“嘴上没毛”,也未必不是一名合格的现代公民。因此,现代人在传统的成人仪式之外,还需经历一次由不成熟公民跨越到合格的现代公民的成人仪式。
当然,笔者所谓现代公民的成人仪式,主要是在象征意义上使用的范畴。其用意只是在于强调说明,作为现代公民所应当具备的基本素养,并非先天就有的,而主要是后天习得的。
那么,作为现代公民所应当具备的基本素养到底有哪些呢?
笔者以为,这些素养应当包括组织能力、表达能力、自制能力、参与意识以及对自由民主理念及法律制度等的基本了解。
以《论美国的民主》一书著称于世的法国政治思想家托克维尔在对19世纪的美国社会进行了实地考察后指出:“真正的知识,主要来自经验。假如美国人不是逐渐地习惯于自己治理自己,他们学到的书本知识今天也不会为他们的成功提供太大的帮助。”他又介绍说,当你和美国人聊天时把话题转到他们的国家时,“他们将告诉你,他们的权利都有什么,他们应当怎样去行使这些权利。他们也知道按照哪些惯例在政界活动。你会看到,他们对行政制度十分熟悉,而且很懂得法律的机制”。托克维尔还强调指出:“美国人是通过参加立法活动而学会法律,通过管理工作而掌握政府的组织形式的。社会的主要工作,每天都在他们的监视之下,甚至可以说是通过他们的手来完成的。”
托克维尔的论述给我们的启示是,了解法律制度及自由民主理念的渠道不仅是书本知识,还有实践经验。同样的道理,诸如组织能力、表达能力、自制能力及参与意识等民主素养也需要在反复的实践中,才能得到逐渐的提升,并转化为应用自如的才能和根深蒂固的意识。在这方面,发生在纽约格林威治村的以反对拆除爱伦·坡故居为旗号的和平抗议活动,已经给我们上了生动一课。
进入新千年以来,历尽百年沧桑的中国,取得了不少历史性突破,也赢来了不少历史性契机,如申奥成功,入世已成定局,诸如此类。如何把握好新千年赋予中国的重大转机,进而实现民族复兴的百年梦想,成了每一个中国人理应面对的问题。笔者以为,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能从自我做起,从每一件小事做起,完成走向现代公民的成人仪式,进而从总体上推进中国的现代化进程,那么,中国社会便一定会迎着新千年的曙光,以平稳渐进的步伐,走向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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