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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收大事记(1991—1994年) (11)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5日 13:16 新浪财经

  12月5日至7日  国家税务总局在北京召开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回顾1993年以来的各项税收工作,检查新税制出台前各项税制改革措施的落实情况,安排1994年税收收入计划。国家税务总局局长金鑫在会议上的讲话中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进入新税制实施的全面“临战状态”,为确保1994年1月1日顺利到位,做到万无一失,有必要对“临战”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落实。各地区要对前一段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搞好新旧税制的衔接,做到平稳过渡。要建立和完善各项配套制度,继续抓紧新税制的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工作。

  12月6日  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商投资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该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外商投资的宏观管理,引导外商投资工作的健康发展,各级经贸管理部门要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加强对外商企业合同执行情况和经营活动的管理,尤其是对出资和纳税情况要加强监督和检查,防止外商转移利润,逃漏税款。

  同日  国家税务总局、人事部召开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电话表彰会,刘桂林等81名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和100个先进集体受到表彰。

  12月9日  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报送的《关于组建在各地的直属税务机构和地方税务局实施意见》。按照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规定,明确两个税务机构的征收范围是:国家税务局系统主要负责征收和管理的有增值税;消费税;进口产品消费税、增值税,对台直接贸易调节税(委托海关代征);铁道、各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和城市建设维护税;中央企业所得税;地方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海洋石油企业所得税、资源税;证券交易税;对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征收的各项税收以及外籍人员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出口产品退税的管理;集贸市场的个体户的各项税收;中央税的滞补罚收入,按中央税、共享税附征的教育费附加;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国家预算调节基金。地方税务局主要负责征收和管理的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市建设维护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屠宰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地方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筵席税、地方税的滞补罚收入、按地方营业税附征的教育费附加。国家税务局机构设置为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地中心支局,县支局4级。地方税务局按行政区划设置,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组织法规定办理。并对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分设后领导体制、人员管理、业务范围、经费来源等作出原则规定。

  12月11日  国家税务总局与中央电视台、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联合举办全国“税收与改革”电视小品比赛获奖剧目调演和颁奖仪式,吉林省税务局选送的《考女婿》获得一等奖。

  12月12日  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上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共7章、45条。12月23日,财政部将该办法发布施行。该办法规定,在中国境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印制、领购、开具、取得和保管发票。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负责全国发票管理工作。发票的种类、联次1内容及使用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12月13日  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均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共29条。该条例规定: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税率分3档:销售或者进口货物以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7%。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税率为13%。出口货物,税率为零。对农业生产者的自产农业产品;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的设备;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等实行免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共19条。该条例规定:在中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消费税税目有11个,即烟、酒及酒精、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和焰火、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实行从价定率或者从量定额计算应纳税额,比例税率从3%到45%不等。对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给予免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共17条。该条例规定: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营业税税目有9个,即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术动产,税率从3%至20%不等,按照营业额计算缴纳。下列项目免征营业税:一、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二、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三、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四、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五、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六、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共20条。该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是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有生产和经营所得、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征税对象是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纳税人应纳税额,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税率为33%。对下列纳税人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一、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需要照顾和鼓励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实行定期减税或者免税;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给予减税、免税的企业,依照规定执行。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共15条。该条例规定: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是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土地增值税实行4级超率累进税率:按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分为30%、40%、50%、60%。但对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可免征土地增值税。

  12月15日  国务院发布《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决定从1994年1月1日起改革地方财政包干体制,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分税制改革的原则和主要内容是:按照中央与地方政府的事权划分,合理确定各级财政的支出范围;根据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将税种统一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并建立中央税收和地方税收体系,分设中央与地方两套税务机构分别征管;科学核定地方收支数额,逐步实行比较规范的中央财政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和健全分级预算制度,硬化各级预算约束。具体内容为:一、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的划分。二、中央与地方收入的划分。其中,中央固定收入包括:关税,海关代征消费税和增值税,消费税,中央企业所得税,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等集中缴纳的收入,中央企业上缴利润等。外贸企业出口退税,除另有规定外,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地方固定收入包括:营业税,地方企业所得税,地方企业上缴利润,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屠宰税,农牧业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的农业税,耕地占用税,契税,遗产和赠与税,土地增值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等。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包括:增值税、资源税、证券交易税。增值税中央分享75%,地方分享25%。资源税按不同的资源品种划分,大部分资源税作为地方收入,海洋石油资源税作为中央收入。证券交易税,中央和地方各分享50%。三、中央财政对地方税收返还数额的确定。同时规定了配套改革和其他政策措施。

  同日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发出《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地方分局和地方税务局机构级别的通知》。该通知规定:国家税务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的机构级别定为正厅级。根据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地方税务局作为地方政府的机构,其设置形式及其级别由地方人民政府确定,并按规定程序报上级政府批准。

  12月20日  国务院发出通知,决定将国家税务总局的机构规格由副部级调整为正部级。

  12月25日  国务院批转国家税务总局报送的《工商税制改革实施方案》。国务院指出:这次工商税制改革是建国以来规模最大、范围最广泛、内容最深刻的一次税制改革,其目的是为了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这次改革必将有力地促进中国社会主义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此,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抓好《工商税制改革实施方案》的组织实施。该方案提出工商税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合理分权,理顺分配关系,保障财政收入,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税制体系。深化税制改革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有利于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和加强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有利于发挥税收调节个人收入和地区间经济发展的作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实现共同富裕;有利于实现公平税负,促进平等竞争;有利于体现国家产业政策,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和整体效益的提高;有利于税种的简化、规范。方案中明确规定了所得税制改革、流转税制改革、其他税种改革和税收征管制度改革等内容,从1994年1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

  同日  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共16条。该条例规定:在中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资源税实行幅度定额税率,以应税资源产品的计量单位为计税标准。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资源税:一、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二、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免税或者免税。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减免税、免税项目。该条例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同日  财政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均自有关税收暂行条例施行之日起实施。

  同日  国家税务总局召开全国税务局长电话会议。国家务总局负责人金鑫在会上的讲话中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搞好税制改革的信心。要坚决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布的税法和国务院发布的各项税收条例,抓紧时间,分秒必争,务必在1994年1月1日前,各项准备工作全部到位,保证新税制顺利实施。

  12月27日  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试行)》,共20条。其中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同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使用要求、范围,开具,联次及用途,保管等问题作出规定。该规定自1994年1月1日起执行。

  同日  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对明年实行增值税的企业期初存货已征税款的处理意见的通知》。该通知要求:一、对企业1994年期初存货所含的已征税款,要实事求是地合理处理。二、由于企业存货面广量大,情况复杂,底数不清,因此当前第一位的是要进行全面清理,摸清底数。同时,为了避免引起物价上涨,要将已征税款从存货成本中分离出来,单独记账。企业存货用于生产或经营时,分离记账的已征税款不得进人生产成本或经营成本。三、考虑到国家财政和企业两方面的承受能力,对这个问题采取的措施将分期分批逐步实行。四、在统一的处理办法下发前,企业明年期初存货的已征税款不得扣除。

  12月28日  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并附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与发票管理办法同时施行。

  12月29日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的决定》,同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施行。该决定规定,在有关税收法律制定以前,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自1994年1月1日起适用国务院发布的增值税暂行条例、消费税暂行条例和营业税暂行条例。1958年9月1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百零一次会议原则通过、1958年9月13日国务院公布试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统一税条例(草案)》同时废止。这一决定还规定,1993年12月31日前已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改征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而增加税负的,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可以批准在最长不超过5年的期限内,退还其因税负增加而多缴纳的税款。

  同日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同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该决定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严重违法损害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的收支,应当向主管单位或者财政、审计、税务机关报告;各单位必须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接受财政、审计、税务机关监督,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由税务机关或者其他有关主管部门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负责处理,追究责任。

  同日  财政部发出《关于城建税征收问题的通知》。其中规定,鉴于有关税收新条例一时尚不能出台,从1994年1月1日起,可暂按原税率和新颁布实施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税为依据计算征收,持有关税收新条例颁布实施后再予调整。

  12月30日  财政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自资源税暂行条例施行之日起实施。

  12月31日  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1993年第二次全体会议决定,即日起中国在较大范围内调整进口关税税率,涉及2898个税号商品,占海关进出口税则中全部税号的45.6%。调整后的进口关税的算术平均税率从39.9%降至36.4%,降税幅度为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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