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对家族传承的影响

2015年05月19日 10:38  《财富管理》  收藏本文     

  文/ 韩东

  【导语】

  年轻人结婚之前就要对各自的财产划分界限,这无异是对双方信任和婚姻未来安全的摧残,但调研后的结果却与笔者预料的大相径庭。

  【正文】

  近十余年来,对于家族企业传承话题的研究热度不减,这也是当下老一代企业主们所关注的。把家族企业交到子女手中,只是父辈们先将他们扶上马,接下来还要送一程,这是大多数一代人的设计思路。在接下来的交接中还会有许多意想不到的情况出现,父辈们还是要操心挂念,对于家族或企业中出现的某些新问题,值得我们前瞻性的研究和探索。未雨绸缪,或许会能帮到企业主们走得更加从容一些。

  如根据年龄段划分,可将企业主划分为三代:

  第一代企业家成长于改革开放之初,现多是古稀之年。宗庆后[微博]、茅理翔是其中杰出的代表。其子女先后顺利接过父辈的旗帜,茅忠群已实现方太的成功转型;宗馥莉已成为娃哈哈的女首领。

  第二代企业家的领军人物代表是王健林、刘永好等。他们的平均年龄低于第一代10岁左右。其子女王思聪、刘畅尚处于接班的路上,仍在父辈们的庇护下成长。

  第三代企业家代表则在新兴科技行业中体现的尤为明显,如:互联网和电子业。其中马化腾、张朝阳、马云[微博]、雷军[微博]等是他们中的优秀代表。这个群体的年龄大多在40~50 岁之间。新兴行业多依赖于技术进步和创新,财富和创新理念能否实现向二代传承,这将接受时代的选择和考量。

  企业家当前面临的紧迫问题是:自己年迈以后,把企业交给谁?根据东方人对财富分享的传统理解,家族子女必定是不二人选。但子女们是否会愿意加入家族企业呢?他们有没有能力担当?对于多子女家庭中,这是令人乐观的多项选择,有足够的试错机会和磨合机会,但对于独生子女的父辈们来说,无奈之余,只能通过时间和智慧来考量。

  对于企业未来传承安排,笔者十分认同东莞某家办公家具集团董事长所持态度。他现在有两子,均已成年。先后留洋回国后都没有进入家族公司,而是选择了在父辈的支持下各自创业,董事长对此并不担心。他说两个儿子的事业发展目前都与家族母公司有关联性,即使操盘项目不同,但在资金使用方面都同家族企业母体有密切关联度,也就是互相间的交叉持股。现在所要做的是鼓励他们去闯、去拼,即使失败了,背后还有后盾;况且时间久了,这两个儿子会慢慢认同家族企业,迟早都会回来的。其实,经过笔者的多方调研发现,大多数民营企业主都持有这种观念,尤在多子女家庭体现得更加明显。

  目前,在传承问题上,绝大多数企业主是有心理预期的,尽管没有对子女明确表达出来,但还是在紧锣密鼓地缜密布局中。总之,在处理这个问题上,如没有其他特殊意外情形发生,企业主们还是可以掌控的。最起码还有一副良药,那就是时间!父母子女间无非就是需要多一些时间去沟通、交心和相互妥协罢了。但这事解决后,子女们各自成家的婚姻质量,则又是父母们牵肠挂肚的问题。

  婚姻中的财产分割

  在经济高速发展和社会的深刻变革之下,年轻人的世界观、价值观受到了不同程度的震荡。加之计划生育政策的负面效应日趋呈现,部分在优越环境下成长起来的孩子,伴随着自我化和个性化,在婚姻家庭生活中,夫妻各方都不愿意作出适当妥协,致使婚姻关系不和谐。

  不可置否的是,现在年轻人的婚姻观建立在各自相对的价值观基础上。部分年轻人的婚姻观选择,与他们缺乏婚姻承诺方面的教育有关。我国的学校教育和社会引导难辞其咎。离婚数量逐年递增,已经是当前社会无法回避的现实。更可怕的是,在北上广这类城市的调研中发现,离婚的羞耻感正在消失,选择自由的生活则被日趋看重。家庭破裂原因总结为:性格不和、经济困难、婚外情、家庭争端以及在孩子教育问题上持不同观点。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离婚率则持续上扬,正与欧美发达国家接轨并看齐;结婚与离婚的比率是4:1。

  我国的《婚姻法》规定: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财产分割的原则为: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离婚主要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是在结婚登记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

  离婚的常态化固然不能成为社会的主流,但现实数据已是不争的事实。在法制日趋完善的大背景下,夫妻离异的则意味着家庭财产的再分配和子女的抚养问题。对于财产数量相对有限的普通百姓家庭而言,只要在本着平等原则和互商互谅的态度,这并非难以破解。但对于相对富裕的企业主家庭而言,离婚则意味着巨额财产的分割和子女的重新归属。资产的再分配直接制约着企业后续发展,下一代子女归谁所有则意味着企业未来新一轮的传承,其间意义重大,绝对不可草率为之。

  婚姻对家族产业发展

  夫妻关系本身就是家庭隐私问题,不应成为饭后谈资和八卦素材,但是着眼于家庭和家族企业两者相互交叉,甚至以共融共生的角度来看,还真不容小觑。下面通过上市与非上市家族企业的离婚案来解读下财产的分割状况。

  上市公司大股东离婚案例

  伴随着新股的增发,在A股市场,尤其是在中小板和创业板市场上,家族企业成为上市公司已经越来越多,事实上,大多重要成员都掌握着大量股权。夫妻离异本是个人行为,但作为公众性质的上市公司而言,富豪的婚姻变故已经牵涉到了投资者的利益,投资者有权知道该公司离婚后的财产分割情况以及公司未来方向。

  案例1 :龙湖地产( 香港联交所,股份代码:960) 是以家族企业为背景的上市公司,该集团主席吴亚军与其丈夫蔡奎的离婚案,引发龙湖地产股价大跌。

  案例2 :恒逸石化(深交所[微博],股票代码:000703)掌门人邱建林、朱丹凤夫妻协议离婚,同时该集团的相关股权重新分割。离异后双方各自持有该集团26.19% 的股权(按照当时市值估算,26.19% 的股权价值将超过50亿元)。

  未上市公司夫妻离婚案例

  案例1:杜双华、宋雅红夫妇所拥有的日照钢铁,2011年被胡润估值为450亿元,附带其他资产形式,夫妻两人总资产近500亿元。双方因离婚而引发资产诉讼。该案被称为国内财产标的最高的离婚案。

  案例2:真功夫董事长蔡达标、潘敏峰夫妇离婚案,潘敏峰要求得到真功夫的25%股权或折价补偿4.7亿元。更为不幸的事,蔡达标等人后因涉嫌经济犯罪被捕。

  无论是何种结局,离异双方中是没有赢家的。如果单从家庭破裂角度而言,无辜子女是最受伤害的;对于家族企业发展而言,因资产分割而让企业失血的同时,也因股权的被动稀释和子女的分割使得传承使命受到抑制受困。所以说,经营好家庭是企业成功运作的必要条件。只有和谐美满的家庭和双方愉悦的心情,才更能精神抖擞地承担起社会使命和责任。纵使依托“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的精神胜利法可以暂时安慰到大部分婚姻失败的企业主们,但现实生活中尚未发现因资产拆离后各自企业独立发展到1+1>2的鲜活案例,而更多是夫妻离异后,家族企业发展迟缓,甚至后续仍因财产或子女抚养权问题而纷争不断。

  解决方案的探索

  年轻人的心智是否成熟?自己想要一个什么样的家庭?这些都需要冷静下来并花些时间认真思考和规划。我们的学校和社会有义务引导年轻人树立一种积极向上的、符合自身状况的婚恋观;同时还要尊重父母的意见。一般来说,父辈们的婚姻状况和对家庭生活的理解是对孩子们的影响是巨大的。多数情况下,父母双亲还是理解和支持子女们的选择,不会有太多的干预。对于婚姻大事,父母都会给出自己中肯的意见和忠告。对于婚姻,年轻人毕竟没有经验,认真听取父母的意见非常重要。

  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一个美满和谐的婚姻无论是于人于己,还是对于整个家族来说,都是一种福音。无论是贫贱,还是富贵,彼此间要对婚姻坦诚和精心经营,不能带有太多的功利思想和希冀他图。同舟共济、举案齐眉、相敬如宾,这些信条还是要遵循的。作为未来传承人,所肩负的责任感要沉重一些,因为他们在经营维系家庭的同时,还要操持与家族企业的发展,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

  随着财富的快速积累和现实离婚率的走高,一部分即将成婚的年轻人会选择进行婚前财产的公证。对于究竟有多少人会赞同这个观点,笔者在对该问题展开调研论证之前忐忑不安,潜意识认为可接受的人群范围狭窄,因为在中国较为含蓄内敛的生活习惯中,年轻人结婚之前就要对各自的财产划分界限,这无异于是对双方信任和婚姻未来安全的摧残。但调研后的结果却将先前的预期基本上完全推翻。

  为谋求到最真实的数据,笔者对这次调研样本(样本容量、样本特质等)未做刻意的限定,主观随机性较强。受访人群来自于暨南大学部分的MBA毕业生、部分公司中高级员工等。分析、推断出表象结论如下:

  ★持有赞成态度的比例超过一半,成为主流的思维形态。

  ★高学历阶层更倾向于赞成态度。

  ★ 已有婚姻经历人群, 尤其是在30~40岁年龄段持赞成态度者居多。

  ★女性持赞成态度者明显超过男性(或许与样本数量不均有关,但在实际访谈过程中,大部分女性赞成态度坚决)。

  ★反对者的观点多集中于“伤感情”、“不好意思”等。

  ★态度不明确者的观点集中体现在:虽可接受,但实际操作性不高;视财产多寡情况。

  综合表象结论,结合实际访谈心得,笔者得出如下结论:

  ★高学历者通常意味着有较高收入保障,多数情况下赞成婚前财产公证。

  ★大部分女性对未来婚姻的不确定性警惕度较高,这成为财产公证的首选因素

  ★由于已婚者亲身体会过婚姻家庭生活(或许夫妻双方出现过经济财产方面的意见不合的情况),更容易接受公证。

  ★现在年轻人自我独立人格意识增强和自由生活的选择宽度,他们更容易接受公证之说。当今社会的离婚率逐年递增,他们感受到压力。

  ★一旦婚前财产公证成为趋势,结合国人乐于盲从的心理,可能会有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接受这种观念,从而选择公证。这样势必就使得婚后夫妻双方的财产情况变得清晰和简单,一旦婚姻破裂,双方各自产权责任分明,没有过多的交集而产生纠缠,离婚过程较为简单快捷。如此下去,是否将离婚率推向新高呢?

  以上分析建立在调研数据基础上,深埋笔者内心深处的担忧是:既然接受婚前财产公证,但如何通过实际的操作完成呢?夫妻双方会不会因此而变得心存芥蒂而使得婚后生活质量变得谨小慎微?

  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是一种理性选择吗?与当下的年轻群体一样,富二代子弟毫无例外的面对同样的问题,只不过这个问题对于他们显得沉重些罢了。对于富二代的父辈来说,如何引导孩子们寻求务实和理性的婚姻非常的重要。中国毕竟是个人情社会,很多生活常态是无法用法律和伦理道德能够解释的。

  父辈们财富积累的过程是艰辛而又漫长的,而通常情况下子女在传承财富上则是相对唾手可得。对待公证问题上,父辈们既要尊重孩子们的态度选择和面子,又得顾及到对方(儿媳或女婿方、亲家)的反应,担心对方会有看法,从而影响到孩子们的婚姻感情质量。所以说,是否应做婚前财产公证,则取决于结婚当事人双方的态度。总之,处理这种问题的确很棘手,即便是做足各方面的准备,还要平衡亲家的关系,审慎处理。

  李锦记的《家族宪法》

  不可否认的是,李氏家族宪法的确对研究家族企业传承贡献很大,倍受各路学者尊崇,已成为不可多得的参考借鉴范本。笔者的意见是要“看菜吃饭”并且“量体裁衣”,选用原则是对自己家族或企业适用。

  2003年,为了解决家族内部问题,李锦记成立了“家族委员会”。主要是通过家族会议的形式,加强成员之间的沟通与信任,通过感情加固来化解一些误会和矛盾。这种形式为家族成员之间非正式沟通提供了非常好的渠道,有利于通过成员之间的互动,淡化矛盾和解决问题。

  李锦记颁布了《家族宪法》,以书面形式明确了家族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在婚姻家庭方面,李氏宪法做出如下规定:

  子女不要结婚太晚、不准离婚、不准有婚外情。如果有人犯规了,涉事成员就要退出董事局;提倡先成家再立业,他们认为有了家才能安心工作。才会对事业、社会有责任感;只有血缘关系的家族成员,才能持有股份。

  但凡事各有利弊,只不过每个家族企业情况不尽相同,学习借鉴的角度和出发点不一,总之要因地制宜,适合自己即可,不一定非得完全拿来或者追逐眼花耳热的热点。

  众所周知,一个企业对社会的综合贡献值远大于个体。现有体制下的非公有制经济体中绝大部分是家族企业。民营经济体为中国经济崛起的贡献已毋庸置疑。谁都不愿意家族企业发展不稳定性。为了让家族企业良性发展,政府在营造更好的外部经营环境的同时,也要给予他们更多的政策倾斜、宽容和理解。同时,为了让家族企业走更远,传承衔接得更为紧密,家族内部还有许多工作要做。总之,家族的健康状况是解决家族内部矛盾的先决前提。谨此,笔者希望无论是父辈,还是新生的接班力量彼此间要多一些宽容,多一些理性沟通,在家族内部营造更多的健康民主气氛。

  作者系东莞市昌兴皮革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

  本文发表在《财富管理》杂志2015年5月刊上,转载请注明来源、作者。微信号:wealth财富管理。

文章关键词: 财富理财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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