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房论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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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1日 08:58 每日新报 | |||||||||
1、廉租房规定中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如何认定? 答:居住私有住房和住房已拆迁的,以《房屋所有权证》和《天津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记载的住房建筑面积除以相应系数计算。租住公有住房的,使用面积按《天津市公有住房租赁合同》记载的计租面积计算。申请人家庭成员承租的公有住房或拥有产权的住房都应计算在内。
建筑面积换算为使用面积的系数为:平房1.2;多层楼房1.4。住房实际使用面积小于按上述办法计算的,按实际使用面积计算。家庭人均使用面积居住使用面积÷配租申请人家庭人口。 2、廉租住房配租标准是什么? 答:配租标准如下:(1)一个家庭限定配租一套廉租住房。(2)三人以下(含三人)的家庭原则上配租一居室单元住房。(3)三人以上的家庭可配租二居室单元住房。如三人家庭为三代同居一处或有年满16周岁的异性大子女的,也可配租二居室单元住房。(4)单人家庭可按间配租廉租住房。 新报记者安元通讯员 吴梅 王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