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摘要:2013年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刚刚结束,这场闭门会议究竟意在何处?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如此快节奏的会议显现了监管对保险资金运用的紧迫之势。[滚动][评论]

险资13项新政

    13项新政包括:资产配置办法、委托投资办法、债券投资办法、股权及不动产投资调整通知、基础设施债权计划投资政策、境外投资细则、融资融券办法、衍生产品办法、创新产品办法以及托管办法等。

    13项新政草案令业内对这场保险创新大潮充满期待,意味着保险资金的投资范围将打破以往体内循环的封闭现状,实现与银行、证券、信托的对接。

保险资金运用四项新政将出台

新政影响股市

险资新政促大机构扫货
险资新政促大机构扫货

对险资放宽投资限制的新政,无疑成为保险股最大利好。中国人寿的持股机构众多,今年一季度共计28只基金持有该股

四行业迎重大利好
四行业迎重大利好

保险资金一季度共持有16只信息服务股,其中一季度保险资金建仓和增仓的信息服务股共有12只。

险资13项新政一览

《保险资金投资债券暂行办法》

此次新《办法》中按照发行主体对债券品种进行了重新分类,将债券品种分为政府债券、准政府债券和企业(公司)债券三类,同时增加了混合债券和可转换债券等投资品种。新《办法》中首次提高了无担保债券的投资上限至不超过上季末总资产的50%,而此前相关文件规定的比例上限仅为20%。其中,投资同一期单品种无担保债券的份额,则不得超过该期单品种发行额的20%。此外,新《办法》还明确放宽了可投资无担保债的发行限制。

《保险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

新《办法》实行普通账户和独立账户分账户管理,进一步提高了保险业资产配置和投资的管理水平。《办法》要求保险公司根据保险业务和资金特点,划分“普通账户”和“独立账户”,成为一大亮点。《办法》明确指出,保险公司开发寿险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变额年金产品、养老保障委托管理产品和非寿险非预定收益投资型保险产品等,应当根据中国保监会有关规定,设立独立账户。

《关于保险资金投资股权和不动产有关问题通知》

在股权投资方面,在保持偿付能力充足率合规的前提下,适度降低投资门槛,扩大投资范围,提高投资比例, 满足保险公司的投资需求。在不动产投资方面,根据同质性原则,改进了基础设施与不动产金融产品投资比例的计算方法,增加保险公司的操作空间;结合宏观调控和市场发展需要,明确了保障房建设和养老项目有关事项,允许保险资金采用多种投资方式,支持国家重大民生和发展工程。

《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委托办法》允许保险资金委托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进行投资管理,规范投资管理行为,维护保险当事人合法权益。规定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在现行委托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投资管理的基础上,增加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作为保险资金受托投资管理机构,并明确了相关资质条件;二是规定委托投资范围,主要是资本市场的债券、股票和基金等有价证券,同时办法对保险公司资产配置、持续评估、利益保护和风险控制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是经中国保监会会同有关部门批准,依法登记注册,受托管理保险等资金的金融机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可以开展业务创新、产品创新和组织创新;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除受托管理保险资金外,还可受托管理养老金、企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机构的资金和能够识别并承担相应风险的合格投资者的资金;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向有关金融监管部门申请,依法开展公募性质的资产管理业务。

《保险资金投资有关金融产品的通知》

保险资金可以投资境内依法发行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基础设施投资计划、不动产投资计划和项目资产支持计划等金融产品(以下统称金融产品)。保险资金投资的理财产品,其资产投资范围限于境内市场的信贷资产、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及公开发行且评级在投资级以上的债券,且基础资产由发行银行独立负责投资管理,自主风险评级处于风险水平最低的一级至三级。

《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管理暂行规定》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专业管理机构(以下简称专业管理机构)作为受托人,根据《管理办法》和本规定,面向委托人发行受益凭证,募集资金以债权方式投资基础设施项目,按照约定支付预期收益并兑付本金的金融产品。债权投资计划的委托人,应当是能够识别、判断并承担债权投资计划投资风险的保险公司等法人机构或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专业管理机构、独立监督人等当事人参与债权投资计划,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本规定及有关约定,履行相应职责。

《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境外可投资国家或者地区多达45个,包括澳大利亚、美国、日本、德国、法国、希腊等发达市场以及巴西、印度尼西亚、土耳其、菲律宾等新兴市场。可投资品种中包括货币市场、固定收益类、权益类和不动产等四大品种,除了股票、债券等原有规定外,还明确了可投资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美国存托凭证等;保险资金可以直接投资境外未上市企业股权,但限于保险类企业、非保险类金融企业、能源和矿产资源等企业股权,其中投资能源、矿产资源的股权,仅限于财务投资。

《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暂行办法》

保险机构参与衍生品交易,仅限于对冲或规避风险,不得用于投机目的,包括:对冲或规避现有资产、负债或公司整体风险;对冲未来一个月内拟买入资产风险,或锁定其未来交易价格,拟买入资产,应当是保险机构按其投资决策程序,已经决定将要买入的资产;未在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买入该资产,或在上述期限内放弃买入该资产,应当在规定期限结束后或决定之日起的5个交易日内,终止、清算或平仓相关衍生品。

《保险资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规定》

保险机构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应当以确定的资产组合(以下简称“资产组合”)为基础,分别开立股指期货交易账户,实行账户、资产、交易、核算和风险的独立管理。;保险机构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应当根据资产配置和风险管理要求,制定合理的交易策略,并履行内部决策程序;保险机构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应当根据衍生品办法规定,制定风险对冲方案,明确对冲工具、对象、规模、期限以及有效性等内容,并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内部审批应当包括风险管理部门意见。

《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机构投资管理能力建设的有关事项通知》

《通知》对投资能力建设的有关事项进行了优化和调整。一是允许保险集团整合内部资源,构建股权和不动产投资的统一专业平台;二是顺应有关机构整体划转投资业务的需要,建立了相适应的投资能力主体转换衔接机制;三是简化股权和不动产投资能力的现场评估程序,提高评估工作质量;四是对购置自用性不动产或投资保险类企业股权,不作能力备案要求。《通知》梳理了现有的保险机构投资能力,借鉴国际经验,以渠道为基础,将投资管理能力明确为股票投资能力等7类。

《关于债权投资计划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

进一步降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发行债权投资计划门槛,从备案制调整为注册制。今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发行债权投资计划,改向保监会指定注册机构报送注册材料,目前注册机构临时由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担任。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从最初的审批制到备案制,再到如今的注册制,保险机构发行债权投资计划的流程更便捷、效率更快速,更关键的改变是,将由市场而不是监管部门来承担企业资质的风险。

《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产品业务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0年,中国保监会发布的《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可以设立资产管理产品,开展资产管理业务。为落实上述规定,规范资产公司产品业务运作行为,明确产品业务有关事项,保监会正式发布本《通知》。主要对试点内容的五个方面进行了明确:一是资产公司开展产品业务的资质条件;二是资产公司可以发行的产品类型;三是产品投资人范围;四是产品发行审核程序;五是产品募集资金的投资领域和方向。

微言大义

嘉泰先生
嘉泰先生:因为银行作为支付平台人人,每家机构都离不开;养老,医疗与意外人人家家离不开。银行和保险获得资金成本最低,属于金融业的最上游而都是负债经营,都是重资本型。客户广规模大,都能帮客户理财。他们是金融业的虎豹。
@21世纪经济报道: 【保险资管拍马上阵 泛资产管理混战加剧】保监会发布通知,向单一投资人发行的定向产品,初始认购资金不得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向多个投资人发行的集合产品,人数不得超过200,单一投资人初始认购资金不得低于100万。目前,人保资产、泰康资产、太平资产申请发行的5只产品,已获保监会备案。@信托圈儿
证券小兵
证券小兵:年前就忽悠保险资管要有大动作,好多人还不信!保险资管开闸了吧[偷笑]年前1月28号大会相当于保险公司的创新大会,不过期望不要太高,好多核心几点都没有解决。讨论稿与正式稿有些区别的,不过不管如何[偷笑]又一个抢食者了
荼靡落瓣-xiao妖
荼靡落瓣-xiao妖:只想问一句:所有保险资管也好,券商资管也好,其他等等未来可能一系列的以资管为框架的资金平台,有兜底承诺么?
我最讨厌取昵称了_学习猪
我最讨厌取昵称了_学习猪:保险资管产品限制只能向保险集团、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销售,没有银行、信托和券商。我赶脚和“泛资产管理”似乎沾不上边啊~~
@我最讨厌取昵称了_学习猪: 保监会这个文是让大家多卖投连险的意思么?[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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