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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讯 10月27日,不公开审理的关国亮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结束。关国亮对检方的指控进行了抗辩,法院对关国亮案一审并未当庭宣判。
据悉,在此次庭审中,关国亮被诉涉嫌职务侵占、挪用资金两项罪名,涉及金额接近3亿元。但是关国亮本人否认了上述两项控罪。
据检方指控,在担任新华人寿董事长期间,涉嫌职务侵占300多万元。但是在昨日的庭审中关国亮在庭上不承认侵占指控,并坚称300万元属于咨询费。而对于挪用资金指控,关国亮在庭审中尚未明确表示认可与否。保监会自2006年9月23日开始对新华人寿资金运用问题进行调查,发现关国亮任新华人寿董事长的八年间,累计挪用公司资金130亿元。有报道称,至案发时关国亮尚有27亿元未能归还。但据知情人士透露,迄今为止,关所挪用的资金已基本被追回。
有关法律人士介绍,关国亮的两项指控中,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最高法定刑为十五年有期徒刑;至于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此罪情节严重者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昨日,北京二中院对关国亮案一审并未当庭宣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
“案子还没结束,还没到辩护阶段,还要继续。”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前董事长关国亮案的辩护律师许兰亭在昨日庭审后对媒体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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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人寿前董事长关国亮涉嫌两宗罪庭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