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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人寿原董事长关国亮昨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26日 09:36  东方早报

  核心提示:经过长达两年多的漫长博弈后,新华人寿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华人寿)原董事长关国亮案一审,昨日终于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庭。早报记者从控方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获悉,关国亮涉嫌职务侵占、挪用资金两项罪名。

  早报记者 吴玉蓉

  经过长达两年多的漫长博弈后,新华人寿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华人寿)原董事长关国亮案一审,昨日终于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庭。早报记者从控方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获悉,关国亮涉嫌职务侵占、挪用资金两项罪名。

  据财经网报道,上述两项罪名涉及金额接近3亿元,其中挪用资金2.6亿元。此外,控方指控,关国亮担任新华人寿董事长期间,涉嫌职务侵占300多万元。

  同庭被诉的还有原策衡投资公司总经理马跃,控方指马跃以公司的名义给关国亮提供投资平台,涉嫌违规操作股票。马跃,1958年3月3日生,本科毕业,被捕时无业,户籍地显示为上海。

  当日上午9时47分,关国亮被押入北京二中院审判大楼二层南侧的三号法庭。该庭是一个仅16座旁听席的小法庭,不过一向是二中院主审大要案的固定场所。近年来,原国土资源部部长田凤山、原湖南省高院院长吴振汉、原山西省委副书记侯伍杰、原北京市海淀区区长周良洛等官员均在此受审。

  开庭当日,二中院对外开放的三个旁听证办理窗口均不就此案办理普通公民的申请,法院工作人员称,此案旁听人员均由法警按指定名单带入,主要为保监会、新华人寿等单位的人士,以及关国亮的家属,其中包括关的妻子王玉蓉。

  据报道,关国亮的家属及朋友来了近20人,其家属抱怨由于名额有限,不能全部入庭旁听。

  此案庭审由北京市高级法院督办,全程录像。此案初步预计庭审时间为两天。

  在关国亮的两项指控中,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其最高法定刑是15年有期徒刑。京城知名刑辩律师钱列阳昨天告诉早报记者,职务侵占罪以1万元起步,对于数百万元,数额较大者,量刑可能会比较高。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此罪情节严重者可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钱列阳表示,挪用资金罪量刑不仅与数额有关,还与其自首情节、是否有揭发、认罪态度等相关,并非简单以数额来定刑。

  新华人寿是1996年8月开业的一家全国性股份制保险公司,由关国亮一手创立。在《2008胡润中国富豪榜》榜单中,关国亮仍以9亿元财富位居该榜第821名。

  ◇ 关氏往事

  关国亮

  1960年出生于哈尔滨。1983年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2003年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曾供职于黑龙江省财政厅。1992年加盟东方集团。1996年至2006年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1996年,正是在关国亮的谋划和操作下,东方集团参与发起新华人寿。1998年出任新华人寿董事长时,年仅38岁的关国亮是来自“东方系”股东代表。

  ◇ 案件回放

  ●2006年9月23日,保监会开始对新华人寿资金运用问题进行全面调查,发现关国亮任新华人寿董事长的八年间,累计挪用公司资金130亿元。或被拆借给形形色色的利益伙伴入股并最终控制新华人寿;或用于大规模违规投资,至案发时尚有27亿元未能归还。

  ●2006年12月27日,关国亮被免去新华人寿董事长等职务。

  ●2007年5月24日,保监会宣布,由保险保障基金以市场价收购新华人寿问题股东手中的股权,解决资金挪用问题。据财经网援引接近新华人寿的知情人士透露,至今只有14.5亿元划至新华人寿账上,仍有大量挪用资金尚未归还。

  ●2008年10月27日,关国亮案经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至北京市二中院,北京市二中院于当日正式受理并立案。

  ●2008年11月25日,关国亮案一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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