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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人寿前董事长关国亮案一审开庭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26日 01:40  第一财经日报

  

关国亮(上图)任职新华人寿董事长8年间累计挪用公司资金高达130亿元背负两项指控的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华人寿”)前董事长关国亮,昨日出现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北京二中院”)3号法庭。

  昨日上午10时许,关国亮案一审在北京二中院开庭。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控关国亮涉嫌职务侵占300多万元、挪用资金2.6亿元;关国亮的上海籍合伙人马跃同庭被诉。

  据现场目击者透露,北京二中院对外开放的3个旁听证办理窗口昨日均不就此案办理普通公民申请,此案旁听人员由法警按既定名单带入,主要有保监会资金部、新华人寿等的相关人士及关国亮数十名家属。据了解,一审今日结束。

  10月27日,关国亮案经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至北京二中院,北京二中院当日正式受理并立案。

  2006年9月23日,保监会开始对新华人寿资金运用问题进行调查。调查发现,关国亮任职新华人寿董事长8年间累计挪用公司资金高达130亿元,拆借予其利益伙伴或用于违规投资,案发时尚有27亿元未归还。去年11月16日,因在资金运用方面存在违法违规问题,关国亮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去年12月27日被免去新华人寿董事长等职务。

  为解决新华人寿资金被挪用问题,去年5月24日,保险保障基金从新华人寿股东手中收购共计38.8%股权,成为新华人寿第一大股东。今年9月,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宣布挂牌成立后,从原保险保障基金理事会手中承接这笔股份。

  在一季度的新闻发布会上,保监会主席助理、新闻发言人袁力披露新华人寿资金运用违规案件处理进展情况,表示新华人寿被挪用的大部分资金已被追回,剩余部分已通过资产抵押等方式保全,进一步处置后,被挪用资金能全部收回。

  对于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的区别,一位法律界人士介绍,主要体现为三点:主观目的不同,职务侵占罪以非法占为己有为目的,挪用资金罪行为人主观上暂时借用本单位资金,无永久占有的故意;犯罪对象不同,职务侵占罪的对象为本单位资金或实物,而挪用资金罪的对象为本单位资金;在“数额较大”规定上不同,挪用资金罪的规定数额高于职务侵占罪。俞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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