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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三者险全国实施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3日 13:04 新闻晚报

  全国性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日前颁布。而本市早于去年4月便实行机动车强制三者险,并在全国率先对保险公司、当事双方的赔偿金额和计算方式进行明确规定,故此条例的颁布对沪影响不大。据悉,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即将实施的条例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鲜明的特点。

  一是突出“以人为本”。将保障受害人得到及时有效的赔偿作为首要目标。《条例
》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是体现“奖优罚劣”。通过经济手段提高驾驶员守法合规意识,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要求逐步建立

机动车
交通事故
责任强制保险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保险费率与交通违章挂钩。安全驾驶者可以享有优惠的费率,经常违章、肇事者将负担高额保费。

  三是坚持社会效益原则。保险公司经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并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必须与其它业务分开管理、实行单独核算。保监会将定期核查保险公司经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盈亏情况,以保护投保人的利益。

  四是实行商业化运作。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费率由保险公司制定,保监会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原则进行审批。

  自2006年7月1日起,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将在未来3个月内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并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实施前已购买商业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并且保单尚未到期的,原商业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保单继续有效,驾驶人应随车携带保单备查。原商业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期满后,应及时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作者:□文 崔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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