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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嘉基金2007年度收益分配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6日 08:34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为及时回报基金份额持有人,满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分红需求,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久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规定,久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确定了久嘉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久嘉”)2007年度收益分配方案,并已经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复核。方案如下: 一、基金简称及代码 基金简称:基金久嘉 基金代码:184722 二、收益分配方案 经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07年12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4.0713元,期末可供持有人分配收益为4,634,685,552.57元,每份额可供分配收益为2.3173元。本年度收益分配方案: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20.9元,共派发现金红利4,180,000,000.00元。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保持基金投资平稳运作,本年度收益分配将于2008年4月份通过两次分配完成。 三、第一次收益分配 1、分配红利 本次收益分配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6元,共派发现金红利1,200,000,000.00元。 2、权益登记日和除息日 权益登记日:2008年4月2日 除息日:2008年4月3日 红利发放日:2008年4月3日 3、收益分配对象 本次收益分配对象为截止2008年4月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基金久嘉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4、收益发放办法 本次可流通的基金份额发放的现金红利于2008年4月3日通过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投资者账户。 基金久嘉发起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应得收益,由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基金托管行下发指令,由基金托管行复核后向各发起人办理发放手续。 5、有关税收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四、第二次收益分配 具体事项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3月26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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