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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竞争优势成长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6日 08:34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一、基金募集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银河竞争优势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代码

  场外认购代码:519668

  场内(上证基金通)认购代码:521668

  3、基金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基金。

  4、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5、基金份额面值

  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6、投资目标

  在有效控制风险、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主动式管理,追求基金中长期资本增值。

  7、投资理念

  持续竞争优势创造价值增值。精选经营稳健、具有持续竞争优势的优质上市公司,在合理估值的基础上,追求成长性溢价和价值增值,优化基金中长期投资收益与风险的关系。

  8、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债券回购、权证、中央银行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和现金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它投资品种。其中,本基金投资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债券、现金等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4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于其它品种,本基金在履行适当的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到基金的投资范围,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投资管理。

  9、发售对象

  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10、销售机构

  投资者可以通过场外、场内两种方式认购本基金。

  (1)直销机构: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北京分公司、广州分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南京分公司、深圳分公司。

  (2)场外代销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3)场内代销机构: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销售服务业务的有资格的上交所会员。(可登陆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11、基金募集期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募集期为2008年3月31日至2008年4月30日(如需延长,最长不超过自基金发售之日起的三个月)。

  自2008年3月31日起,本基金面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到2008年4月30日,若本基金募集总份额不少于2亿份,募集总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份额持有人数不少于200人,则本基金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备案手续后,可以宣告本基金合同生效;否则本基金将延长募集期,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若自基金发售之日起三个月届满,本基金不符合基金合同生效条件,基金管理人将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本基金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通过注册登记机构返还基金认购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基金募集期的安排可以适当调整。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1、基金募集期内,本基金面向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

  2、认购方式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3、认购费率

  本基金认购费率不超过1.2%,按照认购金额递减,即认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认购费率越低,认购费用等于认购金额乘以所适用的认购费率。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

  本基金认购费由认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率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4、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认购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1.00元。

  认购时,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全额缴款"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认购总金额=申请总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总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总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认购总金额-认购费用+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场外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场内认购的有效份额精确到整数位,剩余部分按每份基金份额的认购价格折回金额返还给投资者,折回金额的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一:某投资者投资本基金100,000元,认购费率为1.20%,假定认购期产生的利息为10.00元,则可认购基金份额为:

  认购总金额=100,000元

  认购净金额=100,000/(1+1.2%)=98,814.23元

  认购费用=100,000-98,814.23=1,185.77元

  认购份额=(100,000-1,185.77+10.00)/1.00=98,824.23份

  如果投资者是场内认购,认购份额为98,824份,其余0.23份对应金额返回给投资者。

  5、认购限制

  在基金募集期内,代销网点每个基金账户每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元人民币,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上限。认购期间直销机构每个基金账户首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单位,追加投资金额最低为1,000元人民币。通过上交所会员证券营业部认购时,每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且必须是100元的整数倍,且不超过99,999,900元人民币。当日的认购申请在销售机构规定的时间之后不得撤销。

  6、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销。

  三、场外开户与认购

  (一)认购使用账户说明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应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

  1、已有上海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办理账户注册,即将已有的上海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注册为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

  2、尚无上海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直接办理开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将为其配发基金账户,同时将该账户注册为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

  对于配发的上海基金账户,投资者可持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提供的账户配号凭条,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打印上海基金账户卡。

  3、已通过直销网点或代销机构办理过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手续的投资者,拟通过其他代销机构或直销网点申报认购本基金的,须用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在新的代销机构或直销网点处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确认。

  4、已通过直销网点或代销机构办理过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手续的投资者,可在原处直接认购本基金。

  (二)账户使用注意事项

  1、已购买过银河基金管理公司其他开放式基金(银河银联系列基金、银河银泰理财分红基金、银河银富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者,其持有的由银河基金管理公司开立的基金账户不能用于认购银河竞争优势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拥有多个上海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注册为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为了日后方便办理基金份额跨系统转托管,建议投资者通过上证所认购、买卖上市开放式基金也只使用该注册账户。

  3、对于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配发上海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为了日后方便办理基金份额跨系统转托管,建议投资者通过上证所认购、买卖上市开放式基金也只使用配发的基金账户。

  (三)直销网点办理开户(或账户注册)和认购的流程

  1、本公司直销网点受理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的开户(或账户注册)与认购申请。

  2、受理开户(或账户注册)及认购的时间:2008年3月31日至2008年4月30日(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9:30至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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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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