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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银行商业存在形式的国际比较(3)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7日 09:53 金时网·金融时报
有关国家的最新情况 欧洲 英国:根据2005年1月1日生效的《欧盟金融集团指引》(EU Financial Groups Directive),英国金融监管局将在英国设立的银行分为欧盟区内银行和欧盟区外银行。欧盟区域内国家的银行在英国设立的子行和分行,母国监管当局负主要监管责任。欧盟区外在英国设立营业性机构的银行监管分两类:第一类是发达国家银行,如美国、日本等国银行在英国设立的机构;第二类是发展中国家银行。第一类银行在英国设立的分行,按照分行监管,资本充足率等指标按照其母行计算,英国金融监管局认为这类国家的监管水平与其监管水平基本相同,可以信赖。英国金融监管局与这些发达国家的监管机构之间签订协议,相互之间存在代理关系。如美联储、美国货币监理署、纽联储都在伦敦设有机构,对美国银行在英国设立的营业性机构进行监管,一般是现场检查每两年一次,平时通过非现场数据进行监管。第二类银行在英国设立的分行按照子行监管,英国金融监管局认为不能依赖其母国的监管来代替自己的监管。从监管的角度看,在英国,真正意义的外国银行是来自欧盟区域外发展中国家银行在英国设立的营业性机构。 法国:对欧盟区内外的外国银行分行实施区别对待,规定非欧盟成员国的金融机构直接在欧盟成员国设立分行不能够享受欧盟给予子行的优惠,这些优惠规定允许外国子行在欧盟范围内设立新的机构和提供跨境业务方面给予更大的优惠。外国公司分行申请设立机构需要审批,审批条件除与欧盟东道国相同外,还需要满足一些特定的审慎要求。比如,对于银行业要满足单独的资本和其他偿还能力的要求以及会计报告和信息披露的要求。对于来自欧盟区外的分行,则要根据法国监管当局对其母国监管能力进行评估后来决定是否实施与欧盟分行一样的措施,评估主要集中在以下两方面:一是银行母行所在国家的风险指标监管措施和水平不低于法国;二是外资银行的母行向法国银行监管机构承诺对分行实行合乎法国标准的风险指标监控,并且保证其资本充足程度(风险指标包括:资本充足率、风险分散程度、银行间业务风险监控和外汇头寸风险监控。对营运资金等权益类的监控不能减免)。如果法国评估后认为不符合其标准,则会对分行实施比欧盟分行严厉的监管措施或限制业务范围。所以与其他欧盟成员国一样,实际上对欧盟区内的外国分行与法国银行享有同样的待遇,外国银行分行可以与法国银行经营同样的业务,外国银行分行与法国银行在同样条件下,进入市场体系、提供专业服务的公共服务机构、金融市场、货币和银行间市场甚至可以从中央银行获得再融资的帮助。外国银行分行也要与法国银行承担同样义务,接受同样标准的处罚。欧盟区外的分行虽然原则上可以接受同样的审慎监管指标控制,但对于欧盟区外的外国银行分行则有以下特别规定:在下列情况下要得到法国银行监管委员会的事先批准:银行经营范围与类型、从事投资服务或金融工具品种、因非经营损失而造成的资本数量变更以及外国分行或其母行收购或参股法国金融机构。 德国:对非欧盟国家第二类银行的分行实行更加严格的监管标准,要求这类分行必须始终保持净债务(即始终保持资本净流入)。 意大利:对非欧盟银行分行的监管指标是按照分行自有营运资金计算;而本地银行和欧盟银行分行按照其母行的监管资本计算;对于18个月以上的中长期贷款,对本地银行的限制是要求低于客户存款的30%,对非欧盟银行分行的要求是低于客户贷款和同业资产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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