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17日电 (记者 张建平、齐中熙)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16日公布了最新修订的《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及相关监管指引》,以加强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改革、确保股份制改造真正取得实效。
《指引》明确了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改革的目标,即“国有商业银行应通过股份制改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财务实力,在国际通行的财务指标方面,达到并保持国际
排名前100家大银行中等以上的水平。”
为达到上述目标,《指引》明确,国有商业银行应根据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规范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制度,建立科学的权力制衡、责任约束和利益激励机制。
在人们普遍关注的多元化的股权结构问题上,《指引》要求,国有商业银行应建立多元化的股权结构,引进战略投资者应立足于提升银行自身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水平。
此外,国有商业银行引进战略投资者应遵循长期持股、优化治理、业务合作和竞争回避的原则, 并坚持以下五项标准:
一是战略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二是从交割之日起,战略投资者的股权持有期应当在3年以上;三是战略投资者原则上应当向银行派出董事,同时鼓励有经验的战略投资者派出高级管理人才,直接传播管理经验;四是战略投资者应当有丰富的金融业管理背景,同时要有成熟的金融业管理经验、技术和良好的合作意愿;五是商业银行性质的战略投资者,投资国有商业银行不宜超过两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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