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3月14日,崔先生致电新浪财经,表示工商银行已与自己沟通,双方已达成一致,崔先生对处理结果满意。
新浪财经“2014年金融315曝光台”正式启动
投诉公司:工商银行
投诉产品:信用卡
2013年6月,在成都上班的崔先生,收到了信用卡在南京消费40800的短信通知,崔先生第一时间电话挂失并报警处理。
2014年1月,由于案件还未侦破,崔先生的信用卡账户利息已经涨了7000多元,让他难以接受。
由于工行迟迟没有表态如何处理现在账户资金情况,崔先生担心影响自己的信用记录,决定向消费者保护管理机关投诉。后来在消保局的协调下,工行表示不会影响崔先生的征信情况,至于如何处理盗刷金钱却并未提起。
崔先生对新浪财经表示,自己希望与工行对于盗刷事件在破案前,确定责任分配,不希望自己全额承担盗刷金额;而工行迟迟不表态,信用卡账户利息不断在增加,是在默认让自己全额承担。
交涉结果:
目前没有结果:工行只是催我还款,而且利息一直在增加。
对此新浪财经连线工行信用卡客服,对方表示客户信息不能透露,对于信用卡盗刷的事情,需要当事人去工行成都分行办公室处理。
崔先生表示自己去过几次成都分行办公室,但是并没有得到相关的处理;崔先生说:“信用卡利息一直再涨,难道没有其他办法了吗?难道需要自己承担被盗刷的责任?让普通消费者辛苦钱来补偿这个损失吗?”
新浪财经在工行网站找到了《中国工商银行牡丹信用卡章程》,其中在“第三章使用及账户管理第十四条”有规定:“挂失生效前牡丹信用卡产生的损失由持卡人承担,但发卡机构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过错或与持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不知道这些除外规定是否包含崔先生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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