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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为何还没有做大做强(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 13:40 新浪财经

  二、什么是“投资的三三制”原则

  1、“三三制”的由来

  “三三制”不是笔者的发明创造,三三制是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战争时期的统一战线政权政策。根据这一政策,抗日民主政权中人员的分配,共产党员大体占三分之一,左派进步
分子大体占三分之一,中间分子和其他分子大体占三分之一,也是中国共产党为了克服严重困难,坚持长期抗战,制定的十大政策之一。

  “三三制”是中国共产党人在中国革命的实践中创造性地发明,1941年5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批准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为了保证各党各国派及无党派人士都能参加边区民意机关的活动和边区的行政管理,明确规定实行“三三制”,即由共产党员占被选举的三分之一,党外人士占三分之一,中间派占三分之一。历史证明“三三制”最大限度地保证了中国共产党人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保障了“团结、抗战、救中国”的方针实现,使中国共产党人不断发展壮大,从胜利走向胜利。“三三制”政权的成功实践,不仅保证了抗日战争的胜利,还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形成进行了初步探索并积累了丰富经验。“三三制”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雏形,也是1949年9月29日颁布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前身,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主宪政史上光辉的篇章;“三三制”是马列主义与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毛泽东思想的智慧结晶。

  三三制政权所蕴涵的民主精神仍通过解放区内各级人民民主政权延续下来,并继续指导或影响到后来统一的全国性新民主主义政权的建立。以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的成立为标志,三三制终于突破抗日根据地特有的时空局限,以其精神的强大生命力实现了历史性的全面跨越。

  中国改革开放二十年来,面对国际上强大的竞争对手,各项事业的发展也已到了打攻坚战的地步,在改革开放的实践中我们千万不要忘记了中国革命实践中成功的经验。“三三制”是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的典范。

  在改革开放的今天,

中国经济的发展,企业强大也更需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我们必然凝聚起国际国内资本的力量,投资到企业的发展中去,只有这样中国的企业才能完成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的飞跃。

  2、什么是“投资的三三制”

  我国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二十多年的发展,尤其是党的十四大确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目标以来,国有企业已经初步适应了市场经济的环境,私营或民营企业也完成了原始的积累,外国资本和外资企业也在中国得到了实惠和发展,并都成为了中国市场经济的不可或缺的主体。在现有的条件下实行“投资的三三制”,将有力地推进各种成份的投资和企业的壮大和发展。

  “投资的三三制”就是,不管那一种资本,不管是国企、民企还是外企,只要能拿出一份投资,并还吸引到一份投资,哪国家就在此基础上再追加一份投资。这就意味着一位投资者只要在中国投资一个亿,就能得到三个亿的资本,当然能获得如此投资的企业必然是:

  a、具有一流的创造财富的能力,有相当的技术、产品和服务、品牌和文化。

  b、具有相应的经营、管理能力。

  c、能得到中国普通百姓的认可和支持,并取得他们的投资。

  d、无条件地认同中国的政治,并愿意遵守中国的法律。

  就是“投资三三制”全部的内涵。

  3、实行“投资三三制”的条件

  a、国家要有长远的企业投资战略和规划,中短期企业投资计划。

  b、国家投资的市场化,根据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以及国家经济发展的需要、确定需要投资的产业、行业、地域等确定具体企业投资的目标和投资总额,然后以公开的形式进行招标,只要能完成三分之一的投资,才有资格以企业发起人的身份,公开向社会募集资本,当完成三分之一资本的募集后,国家追加三分之一投资。

  当然为了保障投资的安全和效率,国家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法律制度。有关这方面的内容在下一节中予以陈述。

  三、反思和展望

  我国进入世界财富500强的14家企业分布情况来看,几乎清一色的是垄断经营或以国家投资为主的大型国有企业,其中电力(1家)、电信(2家)、石化(2家)、银行(4家)、保险(1家)钢铁(1家)、粮食(1家)、化工企业(1家)以及上海汽车(合资)。

  也就是说我们现在进入五百强的企业基本都是由国家投资和创造的,投资主体与资本组成比较单一,与发达国家相比,我们的民营企业资本与实力明显不足,老百姓个人参与企业投资的程度不够。而发达的国家企业成功的经验告诉我们,强大的企业首先来自强大的投资,来自全社会对企业共同的投资,而非国家单一的投资、专业资本市场的投资或民间的投资,改革开放以来,由于投资主体的单一化,中国的企业无论是国营还是民营资本在自身的发展的同时遇到了种种的困境,在做大、做强的道路上步履维艰,单一资本及主体的局限性让中国的企业进入小而散、大就乱的怪圈中。

  从计划经济时代走来的国有资本,企业从一开始就是以企业承担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为出发点,体制与体制的僵化、组织的官僚化、臃肿的机构,在市场经济激烈的大潮中,就显得软弱无力,不堪一击。国有资本远大的政治抱负和国家使命,与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竞争力严重的低下形成了强烈的反差;有着强大生命力的民营资本从降生的第一天起就充满着原始性、野蛮性和破坏性,为了一棵树而毁灭森林,为滴水之利而不惜毁灭大海。在国有企业的改制中,支持者不断,叫骂声不绝,现在各地方国企改革走的是资产贱卖之路,而不是以资产吸引投资或管理模式,显然其中受损失的是国家和百姓的利益。

  既然纯粹由国家投资的企业没有能承担起富民的责任,纯粹由个人投资的企业也不能承担起强国的责任,纯粹的外国资本更不能承担起富民强国的责任,显然在投资的机制上要有所创新,而不是顺其自然,更不能照搬外国的发展模式,走别人走过的路,永远只能跟在别人的屁股后面走。

  中国是一个有着十三亿人口的发展中国家,企业的发展事关国家的百年发展大计,尤其是在市场经济发展初期,资本市场发育不完备的情况下,必然要从国家战略的高度予以重视,有投资体制上予以创新。以国家的力量带动企业和民间的投资,最后以民间的投资促进企业的投资和发展,企业“投资三三制”不失为有效的投资模式,也是资本市场尚不完备的情况下的过渡形式。

  这也是笔者多年来处心积虑进行的探索和思考结果,也是抛砖引玉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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