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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足球的商海悲剧(5)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22日 17:24  《商务周刊》杂志

  从治理结构上,中超公司并不比福特宝进步多少。尽管我国法律明文规定政府官员不得担任公司法人代表,中超公司仍然由时任足协副主席南勇出任董事长。因南勇认为,“福特宝人员的经验和关系不应该被浪费,而应继续为联赛服务”,原福特宝负责中超商务开发的副总经理瞿郁明带领一班福特宝人马“转会”至中超公司,瞿出任中超公司总经理。并且中超公司不设副总,总经理只对分管联赛的足协领导一人负责。如此的权力结构安排,自然成为腐败和暗箱操作的温床。

  2006年年底瞿郁明辞职,和南勇关系密切的原辽足副总经理吕锋出任中超总经理。2009年1月南勇上任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足协专职副主席后,足管中心副主任、足协副主席杨一民接任中超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目前南勇、杨一民和吕锋3人均被警方控制。

  虽然外界尚不清楚三人因何案由被捕,但业内人士早已看出中超公司存在重大财务漏洞。比如2007年,中超公司一开始声称当年赢利约8000万元,随后其财务报表显示盈赢利为5000万元左右,扣除15家俱乐部分成共4500万元后,应该还有盈余。但蹊跷的是,2008年4月北京崇文国税局对中超公司2007年的账目进行检查后发现,实际当年中超公司账面亏损近1100万元,且仅上缴1万余元工资税额。对此中超公司的解释是主赞助商金威啤酒2007年的实际冠名费远远低于外界所传的数字,且有部分赞助款没有按时付清,其次在2006年,中超公司制作最新式的拉板广告牌就花费了近2000万元制作费!

  当时的报道称,国税局主要调查的方向是寻找关联交易,即以不正当方式操纵利润,“仅凭此方向,可以找到很多无法合理解释的地方”。

  而在经营方面,中超公司也与它的前身福特宝一样黔驴技穷。瞿郁明上任时承诺,2006年的中超绝对不会裸奔。果然后来中超公司拉来了英国网络电话运营公司爱福克斯(IPHOX),以600万欧元冠名2006赛季中超。但年底爱福克斯便申请破产,至今还拖欠中超公司540万欧元。2009年1月,中超公司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起诉爱福克斯,到目前为止,这场涉外官司还没有任何进展。业界多揣测南勇被捕应与爱福克斯案有关。

  在中超公司的经营下,中超俱乐部们的收成也每况愈下。2006年,在“中超整体收成并不太好”的情况下,每家俱乐部分得200万元的分红。2007年,15家俱乐部各获得了300万元的收益。2008年,每家俱乐部获得150万元的分红,业内盛传2008年8月中超公司给各中超俱乐部发通知说,各俱乐部将很快收到750箱金威啤酒和一台佳能新款打印机作为分红。

  2007—2008年,深圳金威啤酒冠名中超,赞助金额分别为3600万和4000万元人民币,但据传实际上金威仅支付了2000万元,为此足协也把金威啤酒告上了法庭。2009年中超冠名权由倍耐力轮胎以4500万元摘得,双方签订了3年的合同,但倍耐力近期表示,会视此次足坛反赌打黑风暴的进展来决定与中超公司的下一步合作。

  职业化15年之后,中国足球联赛的市场价值大有要跌到谷底之势。“如果我们的联赛管理运营环境好,真的不止现在这个价钱,大大低于该有的市场价值。”余国琼说。

  除此之外,中超公司还为世界足坛创下了一组空前绝后的数字:2006—2009年中超4年换了3家冠名商,打了两场官司,还不算前面的一年在“裸奔”。“正常情况下赞助商赞助体育项目都是长期的,不应该一两年就换一个,因为它要有一个培养期才能体现赞助的价值,一般至少3年,第一年投入,第二年完善,第三年才是丰收。”余国琼说,“不得已要退出是因为联赛的运作没有达到赞助商之前的期望值。其实这些国际品牌也很矛盾,因为中国市场越来越壮大,却要在这么大的运动项目上退出。”

  失意者盈方

  中超意外不断,官司连连,“中国之队”这边厢也没有太平过。

  2006年盈方公司以5年5000万美元拿下“中国之队”项目之后,看上去市场机遇不错,因为这一合同期跨越了2007亚洲杯、女足世界杯、2008奥运会以及2010世界杯等一系列大赛。但据余国琼回忆,当时行内人士听到这一消息后都“祝盈方好运”,“当时我们是执观望态度的,不是‘马后炮’,真的很多人说,‘看3年吧’,结果果然是3年。”

  她认为,盈方在欧洲的业务做得太成功了,以至于有些高估中国队的能力和市场号召力。这与当年的西门子非常相似,但在中国足球这样一个体制和工作模式之下,盈方开出 “5年5000万美元”的合同若离开总部的绝对支持,将“有很大的困难”。

  果然,从2006年开始,“中国之队”无论是男足、女足还是国奥队都屡战屡败,早早的就无缘世界杯预选赛和北京奥运会,使得主赞助商明基电脑和可口可乐等品牌纷纷不再续约,为此盈方2007年扣了足协一半左右(500万美金)的赞助费。2008年4月,盈方(中国)公司总裁王应权辞职,其下课的主要原因是盈方代理“中国之队”亏损严重。

  同年,盈方以中国队在世界杯预选赛提前出局为由,依据合同向足协提出扣除合同款项1000万元左右的申请,并提前两年终止与中国足协就中国之队项目的合作关系。盈方总部的新老板甚至要求盈方中国哪怕支付违约金,也要结束与中国足协的合作关系,因为总部“对现行环境中的中国足球已经失去了信心,对中国足球的管理机构没有信心”。对此足协表示,希望盈方尽快结清还未付的赞助费款项,再谈下一步的问题。

  2009年初盈方公司正式通知中国足协,终止双方在“中国之队”项目的合作。双方在协商无法解决的情况下,2009年8月,中国足协和福特宝把盈方告上法庭,索赔拖欠款项和原有资产近1.3亿元人民币,至今没有下文。

  业内人士分析,虽然没看过足协与盈方的合同内容,但足协要回这笔钱的概率不大,因为一般来说合同会与中国队战绩挂钩。比如国奥队没能完成合同上“打进奥运前8名”的指标,盈方便向中国足协索赔83.5万英镑。而足协在合同期内的选帅问题上未履行其职责和义务,比如男足在杜伊、朱广沪与福拉多之间摇摆,女足则越权干涉主教练工作导致球队动荡等,是国家队成绩不佳的重要原因,盈方可以举出若干此类理由证明足协违约在前。

  “我们公司原来做‘中国之队’的团队已经全部离职,公司领导目前在加拿大忙冬奥会事宜,无法安排采访。”盈方(中国)对外事业联络部的李静告诉《商务周刊》。

  在业内人士余国琼看来,盈方退出中国足球还有另一层深刻的背景,她发现从早期的IMG、八方环球、Sports—FIVE到盈方,多年来这些在国际上多个国家非常成功的体育经纪巨头纷纷在中国折戟,要么萎缩退出,要么改变合作策略。她一直在奇怪这是为什么,“15年前中国人不知道什么是体育营销,是这些大公司把它引进中国来的,他们在体育营销方面有多年的积累和经验,但现在你在市场上已经找不到它们的踪影了”。

  后来她认为,可能是因为这些国际大公司在寻找赞助商时有一套国际规则和标准要遵守,大家的销售模式是“一模一样”的,而在中国找赞助有各种各样“百花齐放、富有中国特色”的手法。确切地说,“在中国很多赞助是通过‘人’来找到的,而国际上的赞助商都是相信‘公司’的实力,而不是某个人”。她认为,这可能是很多大的国际体育营销公司在中国没法往前走的重要原因——“它们打不过中国的这种以个人为主导的营销方式”。

  不管怎样,盈方退出的另一个派生结果是,“几乎只剩下光杆司令”的福特宝必须赶紧招兵买马,因为它又“暂时”接过了“中国之队”商务运作权这颗烫手的山芋。

  “足协这些年一直在摇摆,一开始是用国际公司,然后把福特宝推出来;福特宝找不到赞助时,又包给国际公司,跟国际公司没共同语言了又给自己人。”一位业内人士对《商务周刊》说,“不知道他们何时才会有契约精神、服务意识和双赢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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