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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中外知识产权标本:东进与英特尔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31日 15:59 《竞争力》
东进与英特尔:杠杆的威力 一度备受业界关注的英特尔公司诉深圳东进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侵权案,在历经两年多的对峙后,在5月14日以一种戏剧性的方式告终。双方以和解协议的方式握手言和,让曾经火上浇油的一些媒体备感无趣无味。 英特尔起诉东进公司头文件侵权,曾被称为“中国2005年知识产权第一案”,完全符合英特尔宣扬“维护知识产权”理念的目标,但无情的事实是,英特尔在一个正确的地方打了一场不算正确的战争。 2004年12月,英特尔公司美国总部向深圳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称东进公司侵犯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要求赔偿796万美元,折合6578万 人民币。 2005年1月21日,深圳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东进公司进行了证据保全,但是,这个在任何国家都应当属于正常法律手续的行为,却被披上了一层象征饱受“欺凌迫害”的外衣,随之导致极端的民族情绪以及全国性一边倒舆论。 由此上溯,1993年,清华无线电专业硕士李如江携“清华三剑客”创立了后来被称为东进技术的深圳市东进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这是国内最早专业从事CTI核心部件的研发企业,注册资金4000万 人民币,曾设计出国内第一个CTI硬件产品——TC-08A电话语音处理卡,专门开发语音板卡产品,并获得了第一张同类产品的全国入网许可证。 1998年以前,东进一直是CTI行业国内厂商的老大,在国际上同行业所有厂商中排第三位。而自2000年英特尔以8亿美金收购行业排名第一的Dialogic之后,东进就和这位IT业界老大直接对垒。 当英特尔注意到东进公司在争夺市场的行为中存在侵犯英特尔所有的知识产权时,对于手中的证据和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信心满满的英特尔,按照国际惯例作出了“采取法律行动”的决定,并期望在中国打第一场知识产权官司以警醒其他侵权企业。 但是,从后来的事态发展看,媒体大规模介入导致舆论倾向急转而下。媒体赋予东进公司“以小博大”的“民族高科技企业”的光环,事件本身也呈现出“强烈的悲剧性和典型的象征性”。 2005年3月23日,东进北京分公司在北京反诉英特尔“技术垄断”,指控英特尔在明知中国没有《反垄断法》的情况下搞技术垄断,企图封杀竞争对手。由此,媒体将此案炒作成为“中国企业2006年反垄断第一案”,把东进塑造成“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民族英雄。 此后,媒体的舆论倾向日益极端化,一些领头媒体甚至打出“坚决捍卫自主创新成果”的旗帜,掀起了一片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彻底淹没了英特尔,任何正常的法律行为也随之被娱乐化。“东进事件”成为“发展中国家新兴高科技产业自主创新努力遭遇发达国家技术垄断打击”的典型表现。 在媒体口诛笔伐中,语言暴力无处不在:英特尔此举意在“杀鸡儆猴”;英特尔采取的已被中国法律所认可的“陷阱取证”被称为“法律陷阱”;向东进索赔796万美金,被媒体指为“以大欺小”、“欲将东进置于死地”。对此,媒体以道德批判方式火烤英特尔。 在各种运作下,中国软件协会和一些法律界人士站出来,对“头文件不侵权”为媒体提供了似乎让人信服的“专家意见”。在由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发起的“东进案例”研讨会上,国家版权局版权司、中国软件登记中心与中国软件保护联盟等个别官员与个别人士,竟然纷纷断言东进不构成侵权,大有代替法院而断案。此次研讨会被媒体广泛报道,一度成为舆论热点。 有了这个技术“认定”,各种针对英特尔的微词更是铺天盖地,而英特尔根据国外惯例和对中国法律的尊重所持的“缄默”态度,让一些得不到英特尔明确说法的媒体也加入了喊打大军。 有媒体评论:“英特尔设置诉讼马拉松陷阱,是跨国公司拖垮发展中国家自主创新,维护技术垄断的惯用手段。英特尔以保护知识产权为名,行维护垄断利益之实,无中生有地起诉东进侵犯其知识产权。企图利用诉讼马拉松陷阱,甚至其他不正当手段,封杀东进的自主创新,消除东进由于技术优势和价格优势对其垄断利益构成的威胁。” 还有一些不明真相的有身份人士,以推测来指责英特尔起诉动机不纯并无限上纲,“如果东进一开始就做出了英特尔认定为侵权的行为,那么英特尔应该尽早提示和警告东进,而不是等到东进威胁到其垄断地位的时候再提出诉讼。这种限制互连互通的商业行为,是有悖于我国信息化建设,打破信息孤岛的基本思路的。” 这场利用不了解技术和法律细节、以煽起公众道德良心和民族正义感的媒体大批判,以广泛的媒体覆盖率颠覆了令人不快的真相。据了解,法院指定的专家作出的鉴定表明,并不如媒体所报道的那样,也不如所谓的“权威人士”那种不爱惜自己名声的“妄加断言” 事情已经明摆着,英特尔继续为争对错而纠缠下去已无任何意义。于是,在法院的敦促下,英特尔接受了与东进庭外和解的结局。2007年5月14日,英特尔与东进联合召开了宣布双方达成和解的新闻发布会。当天下午,东进就不失时机地借东风,召开了自己新产品发布会,再度引起媒体炒作。 大与小打官司,小的不仅可以占借机扬名的便宜,而且可以博得公众对“弱者”的道德支持。外与中在中国诉讼,外国公司必然陷于民族情绪的汪洋大海,人人一口唾沫就足以淹死之。但是,情感不能代替理性,如果别人的知识产权可以随意侵犯,那么就意味着自己的知识产权也将遭到任意践踏。 中国的精神领袖孔子教导我们:一方面,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另一方面,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正因为孔子的话具有普世性,所以孔子是世界的。当今我们在一些事情过于自我,甚至不惜排外以求自我,所以我们往往只能是“民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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