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 西安七成讨薪民工缺证据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31日 15:15 新华网 | ||||||||
新华网西安12月31日电 (文心) 年关在即,西安市“清欠办”受理民工欠薪办公室里挤满了求助的民工,可让工作人员为难的是,不少民工拿不出任何欠薪证据,投诉的问题因此无法解决。 家住西安市长安区的赵小红带着丈夫的病历和药费单,来到“清欠办”哭诉她和丈夫遭遇欠薪的经历。2003年赵小红和丈夫带着村里的10多个民工承包了西安新南花园3号、4
10多个宝鸡来西安打工的民工投诉一家洗浴中心恶意拖欠他们2万余元的工资。 据民工们说,他们是从包工头陈某手里揽到的装修活,也没有和他签劳动合同,工程完工后工资被拖欠。“清欠办”的工作人员在询问当中才知道,陈某已经是这个工程项目的第四包了,上面到底给没给钱,民工们根本说不清楚。除了没有劳动合同,民工们也拿不出来任何证明拖欠工资的证据,这让“清欠办”也无法处理。 西安市“清欠办”负责人说,许多民工打工多数不签订劳动合同,而只是口头约定报酬。即使个别建立了劳动合同的也大多是无效合同,一旦黑心老板抵赖,民工空口无凭,也只能吃哑巴亏。在他们最近接待的有关民工欠薪的投诉中,有近七成民工拿不出有力的欠薪证据,不仅给清欠工作带来了难度,也使许多问题无法及时得到解决。 对此,“清欠办”提醒讨薪民工注意,在举报建筑领域用工单位拖欠工资时,最好形成书面材料,一定要说清楚拖欠工资金额,尤其应注意收集欠薪条、工资单、工作时间考勤表、劳动合同、工作证等合法的证据。同时,民工进城务工要尽量到合法用人单位工作,要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互相约束。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注意明确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条件和劳动条件、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等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