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规范注射剂挂网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简化注射剂挂网方式,统一按最小制剂单位挂网,并做好挂网方式切换前后的价格协同、风险防范等工作。
《通知》规定,注射剂统一按最小制剂单位挂网,不再需要企业按照实际包装重复申报挂网。以长春西汀注射剂为例,同时有1支/盒、6支/盒和10支/盒三种包装形式,过去按照实际包装挂网需要企业分别申报,后续增加新的包装形式也要重复履行申报挂网的流程。新政策落地后,企业只需以支为单位申报1次挂网,各种包装形式的产品均可以正常挂网供应。
《通知》要求,各地要做好挂网方式切换前后的价格协同。按照常识,相同成分相同规格相同厂家的注射剂,每盒包装多少支,折算到每支价格上不应存在明显差异。然而,从监测情况看,部分产品包装数量的倍数关系与价格倍数关系显失合理。以某企业的碳酸氢钠注射液(10ml:0.5g)为例,5支/盒的挂网价格为6元,10支/盒的挂网价格为135元,分别折算每支的价格相差超11倍。究其原因,有的是过去企业利用地区间信息差,变换包装变相涨价形成的不公平高价、歧视性高价,要求地方及时清理;有的是药品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过评前后高价低价并存的价格矛盾,要求地方做好协同,既要实事求是地回应成本和品质变化,也要引导企业合理定价,不能“漫天要价”。
《通知》提出,对于挂网价潜在风险的注射剂,按照新挂网价与历史挂网价的差异程度,分别采取黄标和红标管理,建议或要求医疗机构优先采购价格风险更低的厂牌。主要目的是结合注射剂挂网方式切换过程中暴露出的典型价格风险,在坚持市场调节价政策的基础上,探索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引导企业公平定价的有效方式。
2023年8月以来,国家医保局启动实施挂网药品价格治理。在统一挂网药品价格数据信息、落实分区管理、推进互联互通的基础上,针对同一药品省际间挂网价格差异悬殊、同药不同包装规格价格差异远超合理范围、过评药短缺药人为操纵过度涨价多发频发等影响公平统一的市场环境、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指导各省医保局开展“四同”药品价格协同治理,消除了一大批不公平高价、歧视性高价,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此次印发《通知》,既是简化注射剂挂网形式,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挂网服务,同时也将促进注射剂挂网价更加均衡透明,推动药品挂网价格专项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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