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首例! 最高院判决合肥市知识产权局胜诉

安徽省首例! 最高院判决合肥市知识产权局胜诉
2021年10月13日 14:31 中国质量新闻网

原标题:安徽省首例! 最高院判决合肥市知识产权局胜诉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2021)最高法知行终534号行政判决书,终审判决安徽省合肥市知识产权局处理的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诉讼案获胜,实现全省知识产权行政裁决获司法判决支持的零突破。

案件还原

2020年6月,专利权人安徽某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向合肥市知识产权局提出同行业的另一企业侵犯其一种包装袋电子监管网码的印刷方法发明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

该局受理后,依照《专利行政执法办法》有关规定快速立案,并组成3人合议组,依法进行了现场勘验、口头审理、调解程序等。

经调解不成该局遂于2020年8月21日认定被诉侵权产品没有落入涉案专利保护范围,作出安徽某印务有限公司侵权行为不成立行政裁决。

投诉人不服合肥市知识产权局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于2020年9月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提起行政诉讼。该案是该局组建之后知识产权领域里首起“民告官”行政诉讼。

司法过程

合肥市中院经审理认为:合肥市知识产权局作出的专利侵权处理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于2021年2月判决“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该公司不服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判决后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后,于2021年9月3日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二审判决终审判决。至此,历时近2年,始于行政机关对专利侵权纠纷作出行政裁决,最终经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结案,该案行政和司法所有的三个程序都走完,终于落下帷幕。

案件分析

本案从行政机关行政裁决,到法院系统一审二审这段历程可归纳为如下特点:法院系统的审理过程及判决结果,既是对合肥市知识产权局依法执法能力严格检验,也是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严保护、同保护的体现,双方当事人均为知名包装印刷企业,案情疑难复杂,社会影响较大。

行政机关准确适用法律及法规,依职权勘验现场查明事实,还原事实本源,突出知识产权的一手抓保护、一手抓服务,知识产权保护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准确认定技术区别点,贯彻了加大行政与司法合力保护知识产权,助力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的职能作用。

据介绍,采用行政和司法双轨制是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亮点和特色。机构改革以来,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充分发挥“人、财、物”聚集优势,在全省首创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调解中心、知识产权仲裁中心,构建司法、行政执法、调解、仲裁多元化解机制,健全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体系,行政保护绩效考核连续四年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文表彰。(来源:合肥市场监管)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10-15 戎美股份 301088 --
  • 10-15 精进电动 688280 --
  • 10-15 华润材料 301090 --
  • 10-14 中科微至 688211 90.2
  • 10-13 可孚医疗 301087 93.09
  •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