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点名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交易炒作再遭重拳出击

2021-09-24 20:10:09 作者:金融研究院 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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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杨希

  虚拟货币交易炒作再遭重拳出击!

  9月24日下午,央行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对虚拟货币和相关业务活动本质属性予以明确的同时,明确了部门协同联动、强化属地落实等具体工作机制,从《通知》内容来看,多维度、多层次的风险防范和处置体系正在形成。

  同日,发改委也在官网发布了《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整治通知》),要求通过加强异常用电监测分析等措施全面梳理排查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同时严禁新增项目投资建设。

  我国对虚拟货币的监管政策是明确的、一贯的,监管也多次出手整顿或对公众做出相关提示。针对本次《通知》的落地,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后续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动态监测、及时处置相关风险,坚决遏制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气,严厉打击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和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全力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如何定性虚拟货币和相关业务活动

  近年来,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盛行,扰乱经济金融秩序,滋生洗钱、非法集资、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为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始终保持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高压打击态势,央行等部门结合新的风险形势,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通知》。

  具体来看,《通知》共包含五项十六条具体内容,在指出虚拟货币和相关业务活动本质属性的同时,明确建立健全应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工作机制,同时提出加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监测预警和构建多维度、多层次的风险防范和处置体系。

  《通知》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具有非货币当局发行、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户或类似技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等主要特点,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需要注意的是,《通知》也对相关业务活动明确定性。即虚拟货币兑换、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撮合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全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中国(香港)金融衍生品投资研究院院长王红英表示,从全球来讲,虚拟货币交易对部分国家主权货币以及投资者个人财富都带来了负面影响,并且诈骗事件层出不穷。包括中国政府在内,越来越多的国家和政府开始“围剿”虚拟货币交易,主要是为了保障金融体系的正常运行和保护投资者财富安全。

  此次央行明确“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王红英分析,对普通投资者来说,参与虚拟货币交易不受法律保护,对全球运营虚拟数字货币平台的组织者来讲,也将承担较大的民事和刑事责任。

  严禁以数据中心名义开展虚拟货币“挖矿”

  《通知》提出了多项具体措施。如十部门建立协调机制,整体统筹和推动工作落实;地方层面,各省级人民政府落实属地风险处置责任,依法取缔打击本辖区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

  未来,监管将加强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监测预警。相关部门将完善虚拟货币监测技术平台功能,提高识别发现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精度和效率,同时将加强线上监控、线下摸排、资金监测的有效衔接,建立信息共享和交叉验证机制。

  除此之外,“挖矿”这一曾被视为“财富密码”的活动也将遭到彻底清理。虚拟货币“挖矿”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对国民经济贡献度低,对产业发展、科技进步等带动作用有限。《整治通知》明确,将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

  具体来看,发改委《整治通知》提出对“挖矿”坚持分类处理:“区分虚拟货币‘挖矿’增量和存量项目。严禁投资建设增量项目,禁止以任何名义发展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加快有序退出存量项目,在保证平稳过渡的前提下,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科学确定退出时间表和实施路径。”

  值得一提的是,《整治通知》明确指出,严禁以数据中心名义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监管将强化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监管调查,明确区分“挖矿”与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产业界限,引导相关企业发展资源消耗低、附加价值高的高技术产业,同时严禁利用数据中心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禁止以发展数字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名义宣传、扩大虚拟货币“挖矿”项目。

  根据《通知》,我国将构建多维度、多层次的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防范和处置体系。多部门将通过密切协作,从切断支付渠道、依法处置相关网站和移动应用程序、依法打击相关非法金融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等方面综合施策,全方位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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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潘翘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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