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S级、优化评级要素!新版《商业银行监管评级办法》有什么不一样?
文/舒泽
9月22日,为加强商业银行风险监管,完善商业银行同质同类比较和差异化监管,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监管评级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值得注意的是,相较于2014版的文件来看,《办法》在监管评级结果分为6级的基础上新增了S级,表示将正处于重组、被接管、实施市场退出等情况的商业银行经监管机构认定后直接列为S级,不参加当年监管评级。同时,《办法》结合当前银行风险特征和监管重点,对以往的评级要素进行了优化。
新增S级!完善商业银行差异化监管
《办法》将商业银行监管评级结果分为1-6级和S级。1级进一步细分为A、B两个档次,2-4级进一步细分为A、B、C三个档次。评级结果为1-6级的,数值越大反映机构风险越大,需要越高程度的监管关注。正处于重组、被接管、实施市场退出等情况的商业银行经监管机构认定后直接列为S级,不参加当年监管评级。
具体来看,监管评级综合得分在90分(含)至100分为1级。其中,95分(含)以上为1A,90分(含)至95分为1B。《办法》指出,综合评级结果为1级,表示银行在各方面都是健全的,发现的问题较轻且能够在日常运营中解决,具有较强的风险抵御能力。
75分(含)至90分为2级。其中,85分(含)至90分为2A,80分(含)至85分为2B,75分(含)至80分为2C;对于综合评级结果为2级的商业银行,则代表其基本是健全的,风险抵御能力良好,但存在一些可以在正常运行中得以纠正的弱点,若存在的弱点继续发展可能产生较大问题。
60分(含)至75分为3级。其中,70分(含)至75分为3A,65分(含)至70分为3B,60分(含)至65分为3C;对于此类商业银行,则表示银行存在一些明显的弱点,风险抵御能力一般,勉强能够抵御业务经营环境的大幅变化,但存在的弱点若不及时纠正很容易导致经营状况劣化,应当给予监管关注。
《办法》认为,对综合评级结果为2级和3级的银行,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适当提高非现场监管分析与现场检查的频率和深度,并可依法采取监管谈话、管理薄弱领域业务增长和风险敞口,在市场准入上采取一定的监管措施等。
另外,45分(含)至60分为4级,其中,55分(含)至60分为4A,50分(含)至55分为4B,45分(含)至50分为4C;表示银行存在的问题较多或较为严重,并且未得到有效处理或解决,需要立即采取纠正措施,否则可能损害银行的生存能力,存在引发倒闭的可能性。
对于该类银行的管理,《办法》表示,除可采取上述监管措施和行动外,还应区别情形依法采取控制资产增长、要求补充资本、要求补充流动性、责令限期整改、责令暂停部分业务、等措施和行动,进行差异化监管。
30分(含)至45分为5级;30分以下为6级。《办法》认为,评级结果为5级,表示银行业绩表现极差,存在非常严重的问题,需要采取措施进行风险处置或救助,以避免产生倒闭的风险;评级结果为6级,表示银行存在的问题极度严峻,可能或已经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银行消费者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或者可能严重危害金融秩序、损害公众利益。
对综合评级结果为5级的银行,《办法》表示,监管机构应在采取上述监管措施和行动基础上,应制定实施风险处置方案。而对综合评级结果为6级的银行,《办法》认为,监管机构可视情况依法安排重组、实行接管或实施市场退出。
优化评级要素!加大数据治理监管力度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指出,对于核心监管指标不满足最低监管要求或在短期内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商业银行,监管评级结果应为3级及以下。
同样,出现下列重大负面因素严重影响机构稳健经营的商业银行,如党的建设严重弱化、公司治理存在严重缺陷,发生重大涉刑业内案件,财务造假、数据造假问题严重,被采取重大行政处罚、监管强制措施,重大舆情应对严重不当等,其监管评级结果应为3级及以下。
而对于无法正常经营,出现信用危机,或是严重影响银行消费者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及金融秩序稳定的商业银行,《办法》指出其监管评级结果应为5级或6级。
风险化解明显不力、重要监管政策和要求落实不到位的商业银行,监管评级结果不高于最近一次监管评级结果。另外,《办法》表示对于监管机构认定的其他应下调监管评级的情形的商业银行,监管机构应该视情节严重程度决定下调措施。
此外,银保监会负责人表示,《办法》在借鉴传统的“CAMELS+”银行评级体系的基础上,结合当前银行风险特征和监管重点,对评级要素作了优化。
具体来说,“CAMELS+”银行评级体系包括7项要素,分别为资本充足(C)、资产质量(A)、管理质量(M)、盈利状况(E)、流动性风险(L)、市场风险(S)和信息科技风险(I)。
而《办法》中规定的商业银行监管评级要素共计9项,分别为资本充足(15%)、资产质量(15%)、公司治理与管理质量(20%)、盈利状况(5%)、流动性风险(15%)、市场风险(10%)、数据治理(5%)、信息科技风险(10%)、机构差异化要素(5%)。
新浪金融研究院将2014版《商业银行监管评级内部指引》与今日发布的《办法》对比发现,从指标上看,新版《办法》将以往的“管理质量”修改为“公司治理与管理质量”,新增“数据治理”、“机构差异化要素”两项指标。
从权重上看,盈利状况比重从10%下调至5%,流动性风险从20%下调至15%,分别增加至新增的两项指标“数据治理”、“机构差异化要素”,其比重均为5%。
银保监会负责人表示,对比可知,《办法》的出台,一是突出公司治理的作用,将“管理质量”要素修改为“公司治理与管理质量”,加大对银行机构公司治理状况的监管关注,引导银行将改进公司治理作为防范化解风险的治本之策。
二是强调数据治理的重要性。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指出,增加“数据治理”要素,把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为评判银行风险管理状况的基础性因素,加大数据治理监管力度。
三是合理体现机构差异化状况。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认为,《办法》增加“机构差异化要素”,充分反映不同类型银行机构的风险特征,据此实施差异化监管。
责任编辑:潘翘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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