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高龄老人乱评级!光大银行被监管点名通报“六宗罪”,理财、信贷业务存多项违规

2021-02-03 21:13:33 作者:新浪金融研究院 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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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奕臣

  今日,银保监会消保局发布一则通报,点名了光大银行的“六宗罪”。

  梳理通报内容可以看出,光大银行的违规问题主要涉及理财和信贷两大业务条线,且多项问题涉及全国多地分支机构,其中部分分支机构被监管定性为“问题较为突出”。值得注意的是,银保监会指出光大银行北京、河北等地有554家分支机构存在高龄客户风险评估年龄选项失真的问题。

  对此,光大银行回复新浪金融研究院称,对于通报指出的问题,光大银行高度重视,自觉正视、诚恳接受监管部门意见和批评,已按照监管要求,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并完成整改。

  监管点名通报“六宗罪”

  今天下午,银保监会消保局发布《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关于光大银行侵害消费者权益情况的通报》(银保监消保发〔2021〕3号),通报了光大银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规问题。

图片来源:银保监会官网图片来源:银保监会官网

  银保监会消保局在通报中表示,相关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规问题是在该局对光大银行服务收费、理财产品适当性及消保情况检查中发现的。

  具体来看,光大银行被通报的违规问题有六大类。一是违规代客操作,二是短信营销宣传混淆自营与代销产品,三是适当性管理落实不到位,四是个贷业务与保险产品强制捆绑,五是存贷挂钩,六是违反质价相符原则收取财务顾问费。

  新浪金融研究院注意到,上述六类问题,主要涉及光大银行的理财和信贷两大业务条线。

  在理财业务方面,监管通报的问题有银行员工违规代客操作、片面夸大产品收益、混淆自营理财和代销产品、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管控不力,导致大量高龄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高于实际等级等。

  在信贷业务方面,有个贷业务与保险产品强制捆绑、存贷挂钩、违反质价相符原则收取财务顾问费问题。

  通报内容显示,银保监会消保局在光大银行的全国多个分支机构查出问题,其中部分甚至被监管用“问题较为突出”来定性。

  大量高龄客户风险评估结果失真

  从通报内容来看,光大银行在理财销售环节的问题属实不少。

  在违规代客操作方面,通报称:“经查,消费者通过光大银行自助设备购买理财产品时,存在银行员工违规代客操作的问题,涉及哈尔滨、太原、上海等地4家分支机构。比如,2019年6月11日,哈尔滨东大直支行有14笔理财产品销售,除输入密码外,其余流程均由银行员工违规代客操作。”

  此外,通报中的片面夸大产品收益、混淆自营理财和代销产品等问题则涉及光大银行成都、济南、青岛等地7家分支机构。“比如,2019年3月27日,成都冠城支行向消费者发送营销短信,宣称“光大银行冠城支行3月27日-3月31日发行‘光大阳光北斗星’(代码865034)”,但该产品实际由光大证券发行、光大银行代销,非光大银行自营产品。”通报称。

  值得注意的是,银保监会指出,光大银行对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管控不力,导致大量高龄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高于实际等级,适当性管理落实不到位。

  经查,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光大银行客户年龄超过70周岁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中年龄选项失真,涉及554家分支机构,北京、河北、吉林、福建、大连等地分支机构问题较为突出。

  “比如,2018年5月31日,一名72岁消费者在北京惠新西街支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中勾选年龄“D.61-65”,使风险评估结果由实际的进取型改为激进型,并认购了高于其实际风险承受能力的“阳光红精英荟1期”产品100万元。”通报称。

  信贷业务涉强制捆绑、存贷挂钩

  通报指出,光大银行在信贷业务方面的问题主要有个贷业务与保险产品强制捆绑、存贷挂钩、违反质价相符原则收取财务顾问费问题。而众所周知的是,这些问题均是近年来持续遭到监管整顿的银行信贷业务“顽疾”。

  通报指出,光大银行个贷业务与保险产品强制捆绑。该行在与某财险公司合作开展的“联合I贷”和小额无抵押贷款业务未区分消费者信贷风险水平和授信状况,限定承保机构、强制捆绑搭售保险,严重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比如,2019年4月,光大银行总行零售业务部开办了小额无抵押贷款业务,主要面向稳定受薪人士和小微企业客户,该类客群多数有房产/车辆或有社保/寿险保单记录。除借款保证保险外,该类客群应有权利选择其他增信方式,但该业务借款人的授信准入条件仅为“已向相关保险公司投保个人贷款保证保险”,未区分借款人信贷风险水平和授信状况,强制捆绑借款人购买指定财险公司的保证保险。该业务涉及北京、上海等8家分行,截至2019年6月末,该业务累计贷款金额59.56亿元。

  银保监会消保局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银监发〔201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81号)等规定。

  而存贷挂钩的问题,涉及的分支机构也有10家之多。具体来看,光大银行石家庄、沈阳、南昌、郑州、广州、南宁、重庆、成都、深圳、鞍山等10家分行存在存贷挂钩的违规问题,要求借款人以办理本行结构性存款、单位定期存单、预存“还款保证金”等作为贷款审批发放条件。

  消保局的通报中举例:“2019年1月25日,广州分行给予某借款企业授信额度3400万元,要求该笔授信中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额度须办理该行结构性存款。2019年2月13日,该借款企业在光大银行办理结构性存款2100万元,2019年2月15日,光大银行向借款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2000万元。”

  在违反质价相符原则收取财务顾问费方面,通报指出,光大银行总行、武汉分行、苏州常熟支行违反质价相符原则收取财务顾问费,涉及6269.5万元。

  “光大银行上述违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财产安全权等基本权利,我局已要求其进行整改。”银保监会消保局称,此外消保局进一步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排查整改,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自上而下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对于上述通报,光大银行回复新浪金融研究院称,银保监会消保局今日通报,系银保监会2019年对本行开展服务收费、理财产品适当性及消保情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对于通报指出的问题,本行高度重视,自觉正视、诚恳接受监管部门意见和批评,本行已按照监管要求,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并完成整改。

  本行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决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金融为民的工作理念。持续强化体制机制建设,严格落实监管规定,坚持审慎稳健的经营管理原则,将消费者权益保护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推动各项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光大银行回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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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戴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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