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违法放贷近1.9亿 广州农商行回A之路“麻烦”不断

2019-12-09 19:36:24 作者:新浪金融研究院 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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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周童

  为完成放贷任务,银行员工串通一气,对190人违法放贷近1.9亿元!近日,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一份刑事裁定书,再次将广州农商行的内控问题置于大众视野之下。

  从原董事长被查、被纪委监委点名批评,再到被当地银保监局开罚单——自今年3月向证监会提交IPO申请后,广州农商行的回A之路可谓“麻烦”不断。

  员工对190人违法放贷近1.9亿

  最终导致1.3亿元逾期

  据裁判文书网披露的刑事判决书显示,2014年3月至2015年5月期间,李晓明负责贷款业务管理及贷款的审查、审批等。在此期间,黄某、黎某及梁某(已判决)作为李晓明下属的业务经理,负责贷款业务办理及贷前调查。

  为完成银行放贷任务,李晓明及其下属违反《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及相关业务管理的规定,未对其所经办或审批贷款的借款人身份信息、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就对190人放出贷款近1.9亿元,最终导致1.3亿元逾期。

  具体来看,2014年6月至2015年3月期间,由梁某经办、李晓明审批的84名借款人共计获得贷款8400万元,但是2015年5月后均出现逾期,截至2016年10月20日,逾期未收回6242万元。

  2014年10月至2015年5月,由黎某经办、李晓明审批的34名借款人共计获得贷款3370万元,该34笔贷款也陆续出现逾期,截至2017年8月1日,逾期未收回金额为2178万元。

  2014年3月至2015年4月期间,由被告人黄某、黎某等经办、李晓明审批的李某系列贷款中的72名借款人共计获得贷款7200万元。2015年4月后,上述贷款实际借款人李某资金链出现问题,贷款出现逾期,李晓明还与其下属还帮助其通过借新还旧、贷款重组等方式,延长贷款期限。截至2017年4月,逾期未收回4795万元。

  李某在公安机关询问笔录中的一番回答也从侧面暴露出广州农商行内控环节的缺失。对于如何通过朋友到银行获得贷款,李某称:“举个例子,比如我的朋友叫张三,首先我找到张三,跟他说我想让他到广州农商行帮我贷款100万元。张三同意后,我会帮他找个担保人李四,让他们两人一起到广州农商行去找黄某签署贷款申请资料。他们俩亲自去银行签了名之后,黄某负责走银行程序把贷款申请下来。”

  广州市番禺区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李晓明、黄某、黎某无视国家法律,身为银行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并造成特别重大的损失,其行为均已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

  因此,判决被告人李晓明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被告人黎杰信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被告人黄幄奇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对此,三名被告人均表示不服一审判决,认为量刑过重并提起上诉。

  广州中院二审查明,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及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故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麻烦”不断的回A上市路

  员工违法放贷只是广州农商行近来曝出问题的一角。

  今年7月21日,广州农商行发布公告称,王继康因工作调动原因辞任该行执行董事、董事长等职务。然而不到一个月,广州市纪委监委网站就发布消息称,王继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广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8月27日,广东证监局发布的《关于对广州农商银行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显示,广州农商行存在的违规行为包括基金销售业务部分负责人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未有效执行公司基金销售业务制度、基金销售系统不符合中国证监会对基金销售业务信息管理平台的有关要求、部分从事基金核算业务的人员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等等。

  10月8日,广州市纪委监委网站公布“十一届广州市委第七轮巡察公布24个单位党组织巡察反馈情况”。其中,广州农商行被指服务“三农”不积极,违规问题整改不力。

  具体来看,包括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投向“三农”贷款和小微贷款增速慢,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存在短板。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机构变动和干部调整较为频繁,存在违规提拔干部、职责推诿扯皮等问题。基层党组织覆盖率不高、功能弱化,流动党员疏于管理。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基层从业人员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公款购买购物卡和高档酒水、公车私用等“四风”问题依然存在。勤俭节约意识缺乏,会议和培训大多组织在酒店召开。“靠啥吃啥”问题明显,员工个人消费贷款审核不严等问题整改不力。

  除了上述问题,10月底,广东银保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广州农商行因存在违规向客户收取服务费的违规行为,被广东银保监局罚款65万元。

  一系列问题的堆叠也引起证监会的关注。11月29日,证监会发布《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反馈意见》共列出了45个问题,包括规范性问题、信息披露问题、财务会计资料的相关问题。要求广州农商行在30日内对提供书面回复和电子文档。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广州农商行近来收到监管部门多项监管意见和行政处罚决定的问题,《反馈意见》明确要求广州农商行说明历次收到监管意见和行政处罚后,发行人是否对相同或类似问题进行全面梳理、自查、整改;说明反复收到监管部门监管意见和行政处罚的原因,部分问题反复出现的原因,是否反映发行人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在监管问询和诸多质疑之声下,广州农商行想要顺利回A仍考验重重。

责任编辑:贾振飞 2031864307

文章关键词: 广州农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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