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的4500万存款:两套萝卜章,均骗过了农行

2019-12-06 20:02:11 作者:新浪金融研究院 收藏本文
A- A+

  文 /丁四

  在一般人的印象里,将钱存进银行永远是最保险的方案。毕竟,相比于把钱放在家中自行保管,银行严格的风控体系和固若金汤的金库更令人放心。

  然而就在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所披露的一则刑事判决书却显示,河北阳某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某公司)存进中国农业银行河北元氏县支行的一笔4500万元存款,竟然在存款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消失不见,遭人挪用。

  究竟是银行风控出了问题?还是企业自身在存款环节出了纰漏?随着警方调查的不断深入,一支以刻印公司假章盗取银行存款的犯罪团伙逐渐浮出水面。

  消失的4500万银行存款

  河北阳某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通信设施的公司。2012年夏天,阳某公司会计李某与河北华瑞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宋天罡(中间人)找到公司老总王某表示,农业银行河北元氏县支行因为完不成储蓄任务,要吸收存款,许以高息回报,月息最低可达1.2%。彼时恰逢阳某公司账面资金比较充足,王某便嘱托公司会计李某负责此事。

  出于谨慎,王某还特意嘱咐会记李某,一定要去银行面见领导。一段时间后,李某向王某汇报,存款要去农行元氏县支行开户。在王某的同意下,李某在农行元氏县支行开设了账户,并向王某汇报称,开户过程中有穿银行制服的工作人员接待。

  不同寻常是,在存款阳某公司与中间人签署了一份协议,其具体内容为不能查询,不能支取,不能开通网上银行,不能开通短信提醒。对此,中间人宋天罡向王某解释称,这是由于对公户不能存定期,只能办理“活期趴帐业务的口子”。而所谓的“活期趴帐业务”,是指存到银行的钱是活期,除了正常的活期利息还有额外商定的贴息。但是不能查询,不能支取,不能开通网上银行,不能开通短信提醒。

  此后,阳某公司陆续在农行元氏县支行存入了4500万元存款。2014年,由于公司有用款需求,王某要求将已经到期的两千万元取出来,却被中间人宋天罡告知,银行资金池里没钱了,需要等一段时间。在等待了一两个月后,王某决定到银行进行查账,结果却发现公司的账户余额只剩下了几百元钱。

  存在银行的钱去哪儿了?看到账户余额的王某,第一反应是银行“弄丢了”这笔钱。为此,阳某公司将农行元氏县支行告上了法庭。然而随后不久,该行也报案。报警记录显示,农行元氏县支行工作人员李某发现,阳某公司账户内资金,被人通过伪造印章的形式转走,涉案金额巨大。2016年12月12日,元氏公安局对此立案侦查。

  “萝卜章”的生财之路

  究竟是谁伪造了阳某公司的印章盗取了其账户资金?是中间人宋天罡还是公司会计李某?随着警方调查的持续深入,真相逐渐水落石出,所有的线索均指向了一个名叫魏彦军的人。

  谁是魏彦军?根据裁判文书网披露的刑事判决书显示,2012年8月份至2013年12月份期间,阳某公司存入农行元氏县支行的存款,先后多次被转入一家名为石家庄德天贸易有限公司的账户之中。而这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正是魏彦军。

  而所谓的“农行高息揽储”的消息,也正是魏彦军通过一名叫做“小冯”的女性,透露给中间人宋天罡的。至此,一条完整的联络路线明朗了起来:魏彦军通过小冯联络宋天罡,宋天罡则找到了阳某公司的会计李某,最终诱惑了公司老总王某在农行进行所谓的活期趴帐存款。值得注意的是,这是一条单项联络线,而在链条上的每一名涉事成员,均不同程度地获取了好处。其中,阳某公司会计更是在第一次存款后不久,便收到了银行发来的对账单。但在收取了60余万的好处费后,李某选择了对此事知情不报。

  根据裁判文书披露的内容来看,魏彦军供述称,其和两位同伙在一次休息时,聊起一条“生财之道”。即找企业去银行存款,伪造公司的财务章、公章、委托书在银行把账户的密码支付器和公司的转账支票骗出,再将这笔钱偷偷取出来通过其他平台收取高息。待到期,再将这笔钱转入公司账户平账。

  魏彦军供述称,为证明萝卜章取款的可行性,魏彦军甚至还做过一次实验。其曾经拿着印有伪造的某同伙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公司的证件、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到农业银行元氏县支行取款。最终,魏彦军成功用这些材料在对公账户窗口领出密码支付器和转账支票。

  “实验”成功后,魏彦军便开始寻找猎物。最终,通过“小冯”、宋天罡、阳某公司会计李某等多个中间人,魏彦军成功钓上了阳某公司这条大鱼。魏彦军供述称,转账的时候需要转账支票(结算业务申请书),盖上伪造的章,然后用密码器就可以把钱转走。购买密码支付器、转账支票需要公司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还需要带着财务章、法人章、公章(制作委托书用)、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才可以购买出来。这些东西都是其同伙提供的,而三个复印件是他通过小冯向阳某公司要过来的,三个章都是假章。

  值得注意的是,2013年上半年,阳某公司还曾更换了印章。而魏彦军通过让公司出具催款通知书的形式,再次拿到了阳某公司新的印章,,并花费1000元找人做了新的一套假章。不过,这套“萝卜章”依旧没有被农行验出。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魏彦军一伙人以假章盗取阳某公司存款的行为最终东窗事发。经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4月,魏彦军伙同史某、许某通过私刻企业公章冒充企业人员将企业存在银行的存款取走,先后多次将阳某公司4500万元存款转至由魏彦军控制的石家庄德天贸易有限公司账号,用于投资、消费等事项,截止2014年年底,魏彦军共归还人民币3607.25万元,有892.75万元没有归还。

  最终,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魏彦军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同时,对剩余未归还阳某公司的本金人民币892.75万元,依法予以追缴,返还受害人。

责任编辑:张缘成

文章关键词: 萝卜章 农行

作者

新浪金融研究院

新浪金融研究院

新浪金融研究院

热文排行

联系我们

  • 邮    箱: money@staff.sina.com.cn
  • 电    话:010-62676252
  •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新浪总部大厦

新浪财经意见反馈留言板

400-052-0066 欢迎批评指正

Copyright © 1996-201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