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冈包商村镇银行职员伙同岳父骗贷200万 案发后翻脸

2020-04-20 19:20:45 作者:金融法眼 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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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银行内部员工监守自盗的案例屡见不鲜,有员工伙同客户骗贷,也有领导指使下属违法放贷,更有甚者,一些员工还联合自家亲戚违法骗取银行贷款。

  近日,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一则文书显示,一对翁婿因骗取武冈包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武冈包商村镇银行”)200万贷款被双双告上法庭,辩论期间双方全然不顾亲戚关系,针锋相对,相互“踢皮球”。

  据天眼查资料显示,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武冈包商村镇银行的大股东,并持有其51%的股份。

  翁婿“里应外合”骗贷200万元

  谢某,男,1985年11月5日出生,湖南省武冈人,2011年3月至2016年3月任职武冈包商村镇银行信贷员。王某,男,1964年7月18日出生,湖南省武冈人,是被告人谢某的岳父。

  2014年4月份左右,王某向女婿谢某提出以房产作为抵押在武冈包商村镇银行贷款,用于去贵州投资。期间,谢某曾陪同岳父王某到贵州考察,在考察后王某决定不再投资,谢某为收回段某的欠款,遂提出将钱投给段某。

  当时武冈包商村镇银行贷款的要求是,需要在本地有经济实体,贷款必须要专款专用,不能用于投资或者其他行为。于是,为了让岳父具有贷款资质,谢某伪造虚假资料,并让岳父在资料上签字确认。

  与此同时,王某以房产(与妻子熊某共有)作为抵押(该房产协定价值为385万元),用于向武冈包商村镇银行贷款。2014年6月17日,该银行向王某账号放款200万元。

  因决定不去贵州投资,王某同意将贷出来的款交给女婿谢某管理投资。随后,谢某与段某联系,段某同意在收到钱后由谢某从中扣除其下欠谢某的借款,并约定由段某每月偿还王某200万元贷款的银行利息。

  二次骗贷后翁婿关系遭曝光

  2015年6月17日,王某的第一笔款到期,因无钱偿还,谢某找到武冈包商村镇银行某客户借了过桥资金210万元偿还了第一笔贷款本息。

  与此同时,谢某帮王某准备了第一次相关的申请贷款资料,申请重新贷款230万元。2015年7月3日,银行将230万元打到王某银行卡上。

  然而,因出借给段某的资金未能收回,第二笔贷款到期后,王某和谢某未能按期还款给银行。

  2016年4月4日,因谢某隐瞒审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与客户串通向有权审批人提供虚假审查报告,银行对谢某给予开除处分。同年6月,谢某与王某的翁婿关系,最终被武冈包商村镇银行获知。

  因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罪,谢某于2019年4月17日被武冈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时,王某也因涉嫌骗取贷款罪,于同年5月5日被武冈公安局刑事拘留。

  岳父女婿法庭之上“针锋相对”

  犯罪事实被揭露后,由于王某抵押给武冈包商村镇银行的房产或将被处置,这对翁婿也最终翻脸,在法庭之上开始互相指责。

  从2016年开始,王某曾多次上访,反映包商银行违法发放贷款致其经济、精神受损,要求解除抵押合同、借款合同。期间因王某严重扰乱包商银行正常办公秩序,曾被行政拘留十日。

  法庭之上,王某供述自己与武冈包商村镇银行只签订过一次贷款合同,其他合同都不是自己签的。此外,第二次贷款的所有资料的日期也都不是本人签的,谢某也没有告诉过这件事情。

  “向武冈包商村镇银行贷款的钱我自己一分钱都没有得到,也不知贷款的钱是什么时候放出来的。而且,我质问过谢某事情的真相,他后来才告诉我贷款放在段某手中。”王某在法庭上为自己辩解表示。

  而谢某则并不认同岳父王某的供述,他反驳称,对于将款项借给段某投资一事,王某是知晓的,而且姐夫也对王某说过,“你女婿谢某帮你管这些钱,到时把你这些钱变成500万元,谢某也可以搭你点福子,你只管放心。”

  最终,湖南省武冈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谢某身为金融机构信贷员,违反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不但不依规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反而为关系人伪造、提供虚假申请贷款资料,致使违规贷款顺利通过审核、发放,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了违法发放贷款罪。法院判处谢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王某犯骗取贷款罪,免予刑事处罚。

责任编辑:王进和

文章关键词: 骗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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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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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金融研究院旗下金融司法案件报道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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