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宣布对外国银行有限开放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2日 19:50 新华网 | |||||||||
新华网阿拉木图12月22日电 (记者 任瑞恩) 哈萨克斯坦政府22日宣布,本国将取消禁止外国银行在哈开设分行的法令,但会设定某些限制以保证本国银行和外国银行公平竞争。 这一决定是哈萨克斯坦国家金融监督局局长扎米舍夫当天宣布的。他说,随着哈申请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步伐加快,政府决定进一步开放本国金融市场。但哈政府将为逐渐取消禁令设定一个过渡期,其具体期限还有待进一步确定。
扎米舍夫说,哈国家金融监督局计划对有意进驻的外国银行设定足够高的资产下限,因此只有实力雄厚、信誉可靠的大型外国银行才有能力在哈开设分行。同时,哈政府将要求外国驻哈分行必须按比例在哈萨克斯坦中央银行设置准备金。 统计显示,截至今年12月1日,哈萨克斯坦共有34家二级银行(类似商业银行),其中14家为合资性质。(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