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收紧矿产开发权 中石油收购PK公司下周表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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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 01:53 每日经济新闻 | |||||||||
任瑞恩 新华社 哈萨克斯坦能源和矿产资源部第一副部长伊兹穆哈姆别托夫13日对新闻界说,哈议会通过了矿产法有关条款的补充和修改法,规定哈政府有权阻止在哈境内从事矿产开发的外国企业将开发权转让给第三国企业。
根据新的法律规定,当矿产开发权的转让会给哈国家安全带来威胁,特别是可能导致矿产开发权集中在来自同一国家的一个或多个企业手中时,哈能源和矿产资源部有权拒绝给准备转让开发权或出卖股份的企业发放许可证。 新法律还对去年通过的国家优先购买矿产开发权的法律条款作了进一步规定,即国家不仅可以优先购买在哈境内从事矿产开发企业所转让的开发权或股份,还可以优先购买能对该企业直接或间接作出决策影响的企业所转让的开发权或股份。 伊兹穆哈姆别托夫解释说,国家在战略资源问题上必须采取明确政策以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利益。目前哈在矿产开发领域中遇到新的情况,即第三国企业不通过与在哈外国企业交易,而通过与对该企业有重要决策影响的母公司交易的途径进入哈矿产开发领域。因此,哈决定对相关法律进行补充和修改。 本月18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石油)针对哈萨克斯坦石油公司(PK公司)41.8亿美元的收购要约将接受加拿大地方法院和PK公司股东大会的最后审议。一旦审议通过,该交易在加拿大的批准程序将全面结束,最后等待哈萨克斯坦政府的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