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十二月十三日电
世界贸易组织(WTO)第六次部长级会议十二月十三日至十八日在中国香港举行。这次为期六天的会议,标志着多哈发展议程多边贸易谈判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会议如能取得实质成果,会有助多哈发展议程谈判早日圆满完成。
部长级会议是世贸组织的最高决策机构。世贸组织的成立宪章《马拉喀什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订明,应至少每两年召开一次部长级会议,讨论和决定涉及世贸组织职能的所有重要问题,并采取行动。
自一九九五年成立以来,世界贸易组织已先后举行过五次部长级会议:
第一次部长级会议: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九日至十三日在新加坡召开。
会议主要审议了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以来的工作及上一轮多边贸易谈判即“乌拉圭回合”协议的执行情况,并决定成立贸易与投资、贸易与竞争政策、政府采购透明度三个工作组,同时将贸易便利化纳入了货物理事会的职责范围。会议最后通过了《新加坡部长宣言》。
第二次部长级会议:一九九八年五月十八日至二十日在瑞士日内瓦举行。
会议主要讨论了已达成的贸易协议的执行情况、既定日程和未来谈判日程等问题以及第三次部长级会议举行的时间和地点。会议的主要目的是为第三次部长级会议启动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做准备。并通过了关于电子商贸的宣言。
第三次部长级会议: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三十日至十二月三日在美国西雅图市召开。
会议原本希望就展开新一轮谈判以继续推动全球贸易自由化达成协议,但因成员意见分歧和阻挠会议的示威造成混乱而暂停,未有达成任何协议,最终以失败告终。
第四次部长级会议:二00一年十一月九日至十四日在卡塔尔首都多哈举行。
会议启动了被称为“多哈发展议程”即所谓“多哈回合”的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会议的另一个重要成果是批准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会议最后通过了《部长宣言》等三个文件。
第五次部长级会议:二00三年九月十日至十四日在墨西哥坎昆举行。
来自世贸组织一百四十六个成员的近五千名代表以及非政府组织代表出席了是次会议。会议对世贸组织新一轮谈判进行了中期评估,发表了《部长会议声明》。会议原本计划就主要谈判范畴确立谈判形式框架和展开新议题谈判,藉此开展第二阶段的多哈发展议程谈判。不过,这次会议最后未能达成共识。这是世贸组织成立八年来无果而终的第二次部长级会议。
第五次部长级会议之后:在二00四年八月,世贸组织全体理事会通过“七月框架协议”,订明主要谈判范畴(特别是农业贸易和非农业产品市场准入)的框架和展开贸易便利化谈判,令谈判取得突破。全体理事会亦同意把多哈发展议程谈判原本的二00五年一月一日限期不设期限延长。二00五年一月底主要成员部长出席了在瑞士达沃斯举行的WTO小型部长级会议,会议发出明确信号,希望在二00六年结束多哈谈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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