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灵建言金融管控:稳住银行 其他风险自担

2014年02月10日 17:55  新浪财经 微博
“中国经济50人论坛2014年年会”于2月10日举行。上图为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图片来源:新浪财经 梁斌 摄)   “中国经济50人论坛2014年年会”于2月10日举行。上图为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图片来源:新浪财经 梁斌 摄)

  新浪财经讯 “中国经济50人论坛2014年年会”于2月10日举行。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在演讲中表示,如果国内金融产品全是刚性兑付,隐含担保,没有违约事件发生,那么中国永远不可能有健康的金融市场。其建议应明确风险责任,提高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

  吴晓灵分析称,计划经济条件下,人财物所有的资源根据计划走,但是在市场条件下,自由资源按照资金组合配置,如果资金效率低,资源配置效率就是低的。为了提高金融配置资源的效率,必须有资金价格的风险定价。而没有风险,没有违约的情况就不可能出现风险定价,应该真正按市场规则来处理违约,而不是回避它,这是下一步金融改革非常重要的一点。

  在所谓的“大而不能倒”的问题上,吴晓灵表示,在中国,应该把银行稳住,而且银行目前还没有出现风险的可能性。至于小头和乱的市场,比如各种理财产品,信托产品,银行的理财产品,资产管理等等这些东西,这些本来就是直接金融,是一种信托关系,应该让投资人承担风险,但是我们现在没有真正去做。

  吴晓灵称,上一届人大通过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其本质就是基金信托法。“我认为这个问题到现在为止,各个监管当局没有彻底的按照法律做事情,这是我们资产管理市场和财富管理市场混乱很重要的原因。我认为从信托产品,资产管理产品入手出现违约事件,不会产生系统性风险”。

  其进一步分析称,“就这些违约事件分析各方面的责任,你是不是超过了200人,是不是向合格投资人募集,你有没有区分公募和私募,是不是把法律责任明示给投资人了,这里面就可以区分投资人的责任,金融机构的责任,监管当局的责任,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落实法律。落实了法律责任,落实了法规的要求,统一了监管的标准,才能有金融正常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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