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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题一实录: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路径与未来(8)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23日 12:51  新浪财经

  第二是风险管理委员会,在四大类与银行相关的风险管理之中,也就是信贷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操作风险,工行现在的管理控制水平,应该说在过去三年中有了很大的提高。从美国的金融风暴,无论是次级房屋抵押债,还是对雷曼兄弟持有的债券等等,工行持有的量都很少,在海外的投资中也很谨慎。

  另一方面,工行也受益于我们的战略投资者高盛,这次我们看得很清楚,在这次华尔街的风暴中,相对而言高盛的风险管理水平比其他的投行要高一些,而我们也从中受益,工行也派了不少的风险管理技术人员去学习风险管理的操作。

  第三,是关连交易委员会,这方面应该说在过去的几年中信息披露及时,操作合规合法,也应该说取得了实质性的提升。

  这三个方面的进步,正是因为这三个方面的进步才保证了像工行这样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能够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提高了化解风险的能力,不仅工行同自己过去五年相比,而且横向同国际的大银行相比都是值得称赞的。这并不是说没有问题,还有很多要提高空间,只是说我们的审计风险管理等方面我们上了一个台阶,我想这是恰如其分的评价。

  下一个,就是第二个方面,银行公司治理没有什么进展。严重的不平衡,表现在虽然在公司治理的一些事的方面有了重大的进步,但是在有关人的方面却没有太多进展。比如,在董事和高管的聘任这些重大的公司治理问题上,在过去几年基本上是沿用传统的任命方法,改革停滞不前,没有实质性的进展。

  今天我想着重谈一下关于银行高官薪酬的确定,这样的一个与人和人才至关重要的公司治理问题。在股份公司成立之初,董事会通过了激励计划,但是被无限期的搁置,在过去的三年中薪酬委员会也多次试图为高管做有作用的激励机制方案,但是受到干预无法执行。最近董事会现在搁置制定银行高管的薪酬,要等政府出台国有控股金融企业高管薪酬的标准,我个人认为这是一个严重的错位。确定高管薪酬这是公司治理问题,并不是股东的权利,也不是政府监管问题,公司治理要求董事会根据薪酬委员会的建议决定高管薪酬,是有他的道理的,是有他的经济学原理的。因为董事会是根据市场竞争和效率的原则来制定高管薪酬的,银行的情况千差万别。

  但是我们平常经常会听到由政府来确定国有银行高管薪酬的三类理由,第一,银行的业绩是政府保护的结果,甚至说银行业是垄断行业,所以即使银行赚钱也不是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所以没有理由按照银行的业绩来为管理人员支付薪酬。

  第二,政府内部需要摆平,银行行长并非市场上招聘的银行家,而是干部,同省长、部长一样都是政府的组织部门任命的干部,所以也没有理由为银行行长付出比同级干部更高出几倍的薪酬。

  第三,为了社会公平,应当尽量压缩高管与普通员工薪酬差距,以利于社会和谐。

  我觉得这些理由提出了现实中的很好的问题,也是应该解决的问题,但是他们的政策的结论并不正确。

  第一,我们不要去争论银行业是否是垄断行业,如果说银行业的竞争不够充分,也可能是事实,那么正确的政策应该是减少壁垒,增加准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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