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家成:十七大后推动中央企业改革思路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5日 18:35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国务院国有重点大型企业
监事会主席 何家成
在对过去五年工作的总结中,十七大报告讲到“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国有企业的改革取得重大进展。”这一判断是完全正确的。到2006年,中央企业总资产12.2万亿元,比2003年增长47%,利润总额7682亿元,比2003年增长1.5倍,2004—2006年三年累计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为134%,比2001-2003年提高16.6个百分点。2007年美国《财富》杂志全球500强中,中国有30家,其中16家是中央企业。所有这些说明,中央企业经过多年的改革,不但走出了困境,而且成为具有较强盈利能力和较高竞争力的市场主体了。可以讲,中央企业的改革取得了巨大成绩,充分表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可以而且已经很好地结合。
下面对十七大后中央企业的改革谈些看法。首先中央企业的干部职工正在紧密结合央企的实际,认真学习十七大报告,决心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旗帜,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推进中央企业的改革。十七大报告第五到第十二部分中至少有十处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每一处提出的要求,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与指导性。我想,今后五年中央企业的改革会在以下几个方面狠下功夫。
一是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到2006年底,中央企业户数为157家,其中有19家的母公司已按《公司法》改制并开展了董事会试点,其中14家董事会引入的外部董事超过半数。另一方面,中央企业所属子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户数的比重已达到64%,比国资委成立前提高1倍多。但是这方面的改革还是不能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和参与国际竞争的要求。比如,有些学者认为,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提法不够科学,因为股份制和公司制不是并列而是包含关系。但十七大强调公司制改革,我想,是特指中央企业的母公司。到2006年底,157户中央企业母公司中按《公司法》改制的有22家,占14%,其中股权多元的只有5户,只占3%。前五年这方面的改革进展不大,今后五年应在这方面下大功夫。中央企业的母公司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像军工等企业可以进行公司制改革,另一类是户数占多数的贸易、投资、咨询、旅游、农业等应进行股份多元的股份制改革。
二是优化国有经济布局与结构,增强国有经济实力、控制力、影响力。1997年十六大提出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的任务后,经过十年努力,就全国而言取得了实质性进展。1998年全国国有工商企业共有23.8万户,到2006年减少到11.9万户,减少了一半,但国有企业的总利润却增长14倍。同一时期,中央企业从196户减少到157户,仅减少20%,这方面的步伐,中央企业明显慢于地方国有企业。今后五年,中央企业不仅要加大力度推进中央企业中中小企业的重组合并步伐,而且要研究探索中央企业中大型企业的结构调整,后一方面的任务落实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能否实现十七大提出的“鼓励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要加快培育我国跨国公司和国际知名品牌”的战略目标。
三是加快建立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与制度。十六大以来,中央企业改革发展取得的巨大成绩,与十六大后成立的国资委的正确领导和努力工作是密切相关的,对于中央企业的改革发展来讲,前五年国资委最重要的一项探索是建立与强化了出资人的监管,包括管企业领导人、管业绩考核、管财务审计、管薪酬激励、管资产重组等等。十七大提出要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与制度,落实这方面的任务,不仅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探索建立好国有资本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制度,而且要探索国资委自身的体制改革,一方面解决谁来“监督国资委”的问题,另一方面解决国资委“只当老板,不当婆婆”的问题,尽可能减少不属于出资人该做的工作,维护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比如,对19家董事会试点企业,要抓紧探索依《公司法》把应赋予企业董事会的权力交给董事会,像投资权、经营班子选择权、经营班子成员选择权等都应依法交给企业董事会。
我们相信,只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十七大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与中央企业改革一定会取得更大的成功。(本报记者王婷整理)(中国证券报·中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