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23日电(记者刘元)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今天公布了去年查处的10起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的典型案例。
辽宁省岫岩满族自治县种子公司销售假种子案
岫岩县种子公司从台安县种子公司以每公斤6元的价格购入“东单54”玉米种子5万公斤后,假冒“岫试2号”出售,违法收入13.6万元。该公司还从辽宁农实种子公司新品种中心购入假玉米种子9667.5公斤,销售款8万余元。上述假玉米种子造成全县7个乡镇1200多户农民的3200余亩玉米严重减产,给农民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常州中东化肥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复合肥案
安徽省濉溪县工商局接到群众举报,该县供销社皖北商业有限公司销售有质量问题的“中东”牌复合肥。经查,这批不合格产品是江苏省常州中东化肥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
湖北省当阳市粮油作物栽培站销售掺杂油菜种子案
湖北省当阳市粮油作物栽培站未经工商机关核准登记,擅自从事杂交油菜种子制售经营。该站以每公斤3.5元收购“中油杂1号”杂交油菜种子52449公斤,以每公斤1.8元收购其“父本”16040公斤。然后组织职工按2∶1的比例掺杂分装,共销售掺杂种子15619公斤,非法所得8万余元。
四川省德阳市天马种业有限公司倒卖杂交水稻种案
德阳市工商局接到群众举报,天马种业有限公司倒卖杂交水稻种,从中牟取暴利。经查,天马公司无杂交水稻种子经营资格。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县生产资料棉麻公司销售过期、失效农药案
伊宁县生产资料棉麻公司农药经营部自1998年陆续购进“绿霸”、“绿波”、“保花果”、“乐果”等农药和无生产日期的鼠药进行销售。其中部分农药过期已久,但到案发时仍在货架上销售。执法人员当场查获68种过期农药和无生产日期的鼠药,总案值70余万元。
四川省自贡市富顺龙城复混肥厂生产销售不合格复混肥案
自贡市工商局富顺分局接到群众举报龙城复混肥厂产品质量有问题后,立即派人将该厂产品送省有关部门检验,结果为不合格产品。执法人员依法查扣了该厂未销售的40吨复混肥。
河南省郸城县城郊供销社新村门市部销售不合格磷肥案
郸城县城郊供销社新村门市部从焦作市明达集团公司购进豫柏牌磷酸钙491吨。销售一部分后被工商机关查扣,经抽样检验,其主要指标含磷量分别为10.8%和8.5%,均为不合格产品。
江苏省沛县鹿楼供销社冯集门市部生产销售假冒厂名厂址案
冯集门市部从沛县生产资料公司购进湖北省当阳星光磷化公司生产的磷肥120吨,有效磷含量12%~15%,每吨售价310元。然后该门市部负责人买了2400条印有“贵州省遵义市磷肥厂出品,厂址:遵义市西郊,有效磷含量16%~18%”字样的包装袋,雇村民在其门市部仓库内进行改装,再以每吨430元~450元的价格销售。
河南省光山县蔡桥供销社经销劣质磷肥案
蔡桥供销社负责人王某与陈某签订了购买湖北省宜城市雷河钙镁磷肥厂300吨磷肥的“购销合同”。随后,陈某以宜城市钙镁磷肥厂的名义,给蔡桥供销社发来宜城市孔湾磷肥厂的不合格磷肥,每吨240元。蔡桥购销社以每吨270元~280元的价格销售了197吨。
江苏新苑集团公司复合肥厂生产假冒化肥案
江苏锡山市工商局根据群众举报,在洛社江苏新苑集团复合肥厂内,查获假冒复合肥191吨。这些复合肥的外包装上冒用“上海振阳化工原料有限公司、上海松江复合肥厂联合制造”厂名,还冒用厂址、商标及“太平洋保险[微博]公司质量保障”、“希腊技术、俄罗斯、科威特原料生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