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是政府为了让更多的中低收入者能够买得起、住得上房子而实行的一项优惠政策,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却出现了这样一些问题,比如高收入者在购房者中占了相当大的比例;另外,一些经济适用房的面积大大超过了标准,个别地方甚至出现了两、三百平方米的户型。针对这些情况,北京市政府最近出台了一个规定,对购房者的资格做了进一步的限制。
在北京市政府颁布的《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房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中,明确规定了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对象。规定指出:由于以前经济适用房供应对象失控,所以自该规定实施开始,北京只有没有住房和住房不达标的,且2001年底前家庭收入在6万元以下的城镇居民,才能够购买经济适用房。但这项政策出台之后,京城房地产业却对它表示了一个疑问。
北京红石公司董事长潘石屹[微博]说:“收入透明化是一个社会问题,是很难让建设部或者建委这样一两个部门,去清楚地调查出他的家庭收入去年到底是多少?如果他出具了一个年收入6万元的证明,说他的家庭收入就是6万元钱,要判断起来是非常困难的。”
潘石屹的疑问不无道理,记者在不久前对一些经济适用房小区进行调查时,发现这样的现象:许多购房者开着私家车来购房。有的购房者明确表示:购房并不是没有房住,而是想住得更好。有的甚至拿着几个户口本一次性购买几套经济适用房,以作为投资用。经济适用房的销售人员对此已经习以为常。
尽管经济适用房的种种怪现象层出不穷,但从1998年北京确定第一批经济适用房项目以来,已经累计开工437万平方米,竣工了140万平方米。据统计,北京市政府对经济适用房每平方米减免综合地价款等各种收费达到了近400元。为建设经济适用房,累计投入了15亿多元。但由于经济适用房供应对象的失控,使得政府在税收上的让利,以及推行的优惠政策成效并不明显。
此次北京市政府为购买经济适用房做出的限制措施中规定:经济适用房进入二级市场时必须要按房价的3%补齐政府优惠的土地出让金,才能够转让或者买卖,以此来限制一些炒卖经济适用房的现象。但业内人士对这一点也提出了不同的看法。北京红石公司董事长潘石屹认为:目前经济适用房政策要解决的最大问题就是一定要把经济适用房变成商品房,在经济适用房进入二级市场时,要让售房者把欠政府的地价款、配套费补齐,和普通的商品房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这样才是公平的。
目前,北京市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这项新规定还没有完全实施,至于成效怎样,还需要经过时间的检验。但一些专家指出,与这项政策相配套的一些措施还没有建立,比如怎样科学严谨地审核家庭收入等等。(记者 李彬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