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计划解决10万困难家庭住房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7日 13:31 天津日报
将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政策覆盖面由现行享受“低保”和优抚待遇的最低收入家庭扩大到人均月收入低于600元的低收入家庭 今年将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申请条件中的家庭年收入标准由低于1.5万元提高到2.2万元,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费标准由低于8万元调整为16万元 具有本市中心城区非农业户籍3年以上、家庭人口在2人(含)以上、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且无私产住房或未承租公房的,可购买限价商品住房 本报讯(记者 张新民)市政府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提出,本市今年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计划全年解决10万户低收入困难家庭住房问题;如果这个目标得以实现,将比2003年至2007年5年解决困难家庭住房问题数量总和7.4万户还要多出2.6万户。 市政府新闻发言人说,市委、市政府历来将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改善民计民生的重要职责,积极采取措施改善居民住房条件。今年将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工作,采取有力措施, 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使本市住房保障工作实现新突破,努力走在全国前列。 一、完善廉租住房制度,扩大保障覆盖面 一是从今年下半年,将实物配租保障范围扩大到孤、老、病、残等有特殊困难的最低收入非拆迁家庭。对不再符合廉租住房配租条件的配租家庭,给予5年腾退住房的过渡期,过渡期内维持原租金标准。 二是将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政策覆盖面由现行享受“低保”和优抚待遇的最低收入家庭扩大到人均月收入低于600元的低收入家庭。 三是继续执行公房租金核减政策,对“低保”和优抚家庭承租的公房实行租金核减,月租金标准为每平方米使用面积0.83元。 四是增加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来源渠道,在现有的财政预算安排和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提取的基础上,增加按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
【 新浪财经吧 】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