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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之痛 7位企业家命运沉浮与30年经济法制变迁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5日 14:03 《法人》
□ 年广九 傻子瓜子创始人,1989年被捕,后被起诉 □ 牟其中 原南德集团总裁,2000年被判无期徒刑 □ 褚时健 原红塔集团董事长,1999年被判无期徒刑 □ 孙大午 原河北大午农牧集团董事长,2003年被判有期徒刑 □ 唐万新 原德隆国际投资控股公司总裁,2006年被判有期徒刑8年 □ 顾雏军 原科龙电器董事长,2008年1月被佛山中院判有期徒刑10年 □ 张荣坤 上海福禧投资集团董事长,2006年被依法逮捕 法治之痛 ——7位企业家的命运沉浮与中国30年经济法制的变迁 文 本刊记者 张驰 在过去这个充满巨变的30年中,几乎每一部经济法律法规的诞生和完善背后,都能看到一批商界能人黯然倒下的背影。他们都曾通过异乎寻常的手腕和想象力,创造过声名显赫的商业帝国,并在中国经济发展的每一个阶段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是,因为与法律的龃龉,他们在30年中先后离开了梦想的舞台——本刊对这些事件的描述将使我们清晰地看到,在某种意义上,正是他们的失败或者成功推动了中国经济走向法治的进程,使越来越多的商界同行更加健康,与中国的法制建设一起成长。 时间像一把残忍的刷子,不显山不露水地抹去人们对琐碎历史的记忆,但总有那几件事、几个人,仍然顽强地占据着诸多人群的思维一角,年广久、牟其中、孙大午、顾雏军等人便是代表。 曾几何时,他们是站在时代风口浪尖的弄潮儿,是纵横商海、叱咤风云的企业精英;现如今,他们或是惨淡经营,被后来的财富新贵迅速超过,或是身居高墙,咀嚼各自的干涩人生。 今天,我们翻开这段历史,无意替某个人、某件事翻案,更无意讨论细节、过程的是非曲直,在时代的大背景下,他们个人的得与失,命运的跌宕起伏犹如浩瀚宇宙的点点繁星,显得微不足道。 但正是这点点繁星,却串起了中国改革开放过程经济、法律变迁的每一个重要节点,彰显出他们的独特价值。 30年,那人 在1978年以前,中国是没有“企业家”这一名词的,这段时期,人们沿习旧历,对办企业、做生意的人冠以“资本家”的称谓。 随着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强化,“资本家”作为一个被批斗的阶层基本上淡出了人们的视线,1978年以后,“个体户”、“厂长”、“经理”便成为那一个时代生意人的代名词,年广久、牟其中便是从那时起的步。 要知道,那个年代虽然国家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工作路线,但却沿着计划经济的轨道在运转。年、牟二人一个卖瓜子,一个卖钟,在计划经济主宰一切的经济环境下,他们是个异类。 不久,年广久因为雇工问题被审查,牟其中被投入了监狱,罪名是投机倒把。 当年广久、牟其中还在为前途未卜的命运苦苦支撑的时候,步鑫生、马胜利在国内掀起了国企改革的巨浪,因个人的突出成绩,步鑫生被称为“最知名的工厂厂长”,马胜利的名头似乎更响,“中国承包第一人”是他带着的光环。 在风光无限的时候,往往潜藏着危机,没过几年,步鑫生败走麦城,马胜利也被撤了职。 上述四位并非是孤独的探索者,与他们相伴同行的有冯根生、邹凤楼、汪海、周冠五、朱毅...... 如今,这些曾经的风云人物是“抓的抓、退的退、病的病、逃的逃”,仍在企业岗位坚持的屈指可数。 人们在嘘唏他们迥异命运的同时,并没有忽视他们所处的时代背景:1978年所提出的改革开放,其实更多的是思想的解放,社会秩序、经济秩序、法律秩序的重构与调整;“文革”的负面影响加上计划经济的铜墙铁壁,让社会对新生事物的出现与成长产生了复杂的社会心理,是扶持,还是催毁,前无先例,于是,历史在谨慎的行进中一步步发展,早期企业家人生的起起伏伏也就有了顺理成章的解释。 这种情况一直到1992年。 整个90年代,是中国资本市场、证券市场立制定规的历史时期。在这个阶段,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步伐加快,国退民进的政策与案例与日俱增。 沈太福、禹作敏、张国庆、褚时健、牟其中等成为这一段历史舞台上企业家起伏的标志性人物。 他们成功的因素几乎惊人的相似,但每个人身触红线的方式又各有千秋。 以高息的名义向社会募集资金是沈太福事发的原因;禹作敏一手成就的大邱庄与吴仁宝带领的华西村曾是集体经济的代表,但在他自我毁灭的同时,也使大邱庄遭受重创;张国庆与褚时健是国有企业的领导,前者是因为试水MBO(管理层收购)遭调查,在其后,MBO在争议中如火如荼地进行;后者则在临近退休的59岁时因贪污被送进监狱,由他而引发的“五十九岁现象”成为国企改革重点关注的问题;牟其中则在这短暂的几年中完成了事业的又一次起落。 时光进入二十一世纪,历史不会重现,但企业家沉浮故事仍然不断上演。 这一时期,中国资本、金融大环境由定规立制走向整顿。 唐氏三兄弟的德隆系、孙大午的“大午庄园”、黄宏生的创维神话、顾雏军的科龙情结,随着快节奏的经济发展步伐,迅速走向巅峰,又迅速走向波谷。 人们不禁会问:他们为什么会重蹈覆辙? 项兵教授的观点意味深长。 他认为,中国的企业家必须具备“全球视野”和“创新意识”的内在素质,无论是技术、品牌还是人才,都必须从全球竞争中获取资源,无论是管理、组织还是商业模式,都必须在创新中获取优势。 这些因素在唐氏兄弟、顾雏军、孙大午身上并不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们是一个个商业天才,但缺的是对于商业操作行为所带来社会结果的一种预估。 中国企业基因能否跟社会基因融合好,这是决定中国企业发展前景的重大问题,更是关乎企业家生死存亡的要命事。 30年,那事 我们在剖析企业家成败起伏的同时,决不能忽视给企业家创造生存发展空间的社会、经济、法律环境,30年的改革开放,本身就是一部凝聚国人智慧与汗水的艰难探索简史。 还是1978年,《光明日报》在5月11日刊登题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特约评论员文章。文章论述了马克思主义“实践第一”的观点,指出任何理论都要接受实践的检验。 这一文章引发了人们对真理问题的大讨论,更是思想风暴的开端。 虽然坚冰已破,但阻力重重,不过,历史并没有在阻力之下重蹈覆辙,而是在缓慢地前行。 当年的12月18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北京举行,全会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经济体制的改革也拉开了历史的大幕,传统计划经济的坚冰已破,摆在决策层议事日程的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 1984年,国家提出“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一提法,对国企改革、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政策上的指引。 仔细观察,这一阶段,虽然国家已经加快了法律体系建设的进程,但政策指导多于法律的出台。 这意味着在政与法之间存在着大量的中间地带,也给众多有志于干一番事业的人们提供了敢想敢干的空间。 只不过,这个空间既是一些企(商)业精英赖以生存的丰厚土壤,又是一个致命的陷阱。 由于政策制定的是粗略框架,具体部门实际掌握的执行力度可大可小,当政商关系处于蜜月期时,企业家一路畅通;一旦关系紧张,就会带来后果难料的连锁反应。 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年广久、牟其中的人生经历就不难理解了。 1992年,邓小平南巡,他的谈话对中国上个世纪90年代的经济改革与社会进步起到了关键的推动作用。邓小平强调,改革开放的胆子要大一些,敢于试验,看准了的,就大胆地试,大胆地闯。 那一年,党的十四大召开,它形成的历史决议是中国人思想解放的再一次体现。 十四大明确提出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从整个国家层面,围绕建立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立法活动全面展开, 我国按照现代市场经济法制的共同要求,先后制定了公司法、合同法、审计法、证券法等多部法律,刑法也进行了修订,有意思的事,1997年刑法的修订,“投机倒把罪”悄然消失,这把曾经悬在企业家头上的“利剑”终于被历史淘汰。 这个阶段成长起来的企业家,在资本、知本、金融、证券的洗礼下,既具开放的视野,又有探索的雄心。 他们有的在烈火中锤炼成钢,有的却瞬间被融化。 造成他们不同命运结局的,既有内因,又有外在的因素。 敢于承担责任的勇气,是他们做事的特点,不过前提是不能跨越法律划定的红线,在经济法律相对完备的社会环境中,你哪怕越雷池半步,就有可能身陷旋涡出不来。 通过研究上个世纪90年代的法律出台过程,我们发现,这些企业家个案的发生与某些法律的出台,虽然没有必然的因果联系,但某种程度上来说,它们是加速器或推进剂。 按照概率学原理,一个个偶然性是必然的最终结果,从这个角度理解,在中国经济、法律发展的进程中,他们是历史的见证。 因为张国庆,好多人都了解了MBO是怎么一回事,因为褚时建,国家对国有大中型企业领导人的监督、管理、薪酬待遇才有了进一步的体现。 这一时期,我们看到国家市场经济法治体系在不断完善的同时,还有很多遗憾:立法层面,法律出台的前瞻性、系统性不够;司法层面,司法的独立性并不“独立”。 进入二十一世纪,中国在更加开放的环境中发展。 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完成第四次修订,“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被郑重地写入法律。随后反垄断法、物权法的出台,让人们看到了法律制定背后的科学与理性。 在这种形式下,一些敏锐的企业家感觉到市场机会的到来,都在筹划自己的未来。 这些企业家在谋篇布局的时候,忽略了自己也是一个棋子,无论你的商业帝国构建得如何出色,如果忽视了自己的角色与定位,最终还会身败名裂。 资本市场只是给企业家们描述了一个美好的未来,并没有教会他们如何在这个资本江湖好好地生存。德隆的垮塌、孙大午的案发、顾雏军的败走,这一个个鲜活的教训,留给人们的并不仅仅是“一声叹息”! 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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