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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原粮出口 中国十日内祭出第三招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2日 13:22 《财经》杂志网络版

  商务部宣布将对小麦粉、玉米粉、大米粉等粮食制粉实行出口配额管理

  【《财经》网综合报道】 继2007年12月20日中国宣布取消原粮及其制粉出口退税,2008年起开征5%至25%不等的出口暂定关税之后,中国商务部日前表示,2008年起将对小麦粉、玉米粉、大米粉等粮食制粉实行临时性的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

  此次三种商品共涉及11个8位税则号,其中新增的配额许可证管理8位税则号十个,原已在玉米项下实行配额许可证管理、此次归入玉米粉项下管理的8位税则号一个。

  在2007年12月31日前已签订,将在2008年6月30日前执行且确实无法调整的粮食制粉出口合同,企业可通过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上报商务部。

  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证实,此项政策系临时政策,是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实施期限视国内相关市场供需变化情况而定。

  据《财经》了解,目前国际粮价不断攀升,这也是中国在半个月内为遏制粮食制粉出口快速增长,稳定当前国内粮价,确保国内粮食安全祭出的第三招。

  中国此前取消的小麦、稻谷、大米、玉米、大豆等原粮及其制粉的出口退税共涉及五大类84个税则,原本出口退税率高达13%,再加上财政部自2008年起开征的5%至25%不等的出口暂定关税以及此次商务部出台的出口配额管理,应对原粮及其制粉出口产生不小的抑制作用。

  与此同时,世界粮食市场交易则相当火爆。就在中国取消上述商品出口退税当日,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2008年3月到期的小麦期货合约价格突破每蒲式耳10美元。与2006年同期相比,2007年一年小麦价格涨幅近一倍。

  近几个月以来,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均面临来自食品价格上涨的巨大压力。在食品价格不断高位上涨的拉动下,中国连续数月CPI上涨超过6%。

  “两节”期间,中国各级领导人都对稳定物价供应,特别是保持粮食及肉类基本食品的价格稳定作出了具体要求和指示。分析认为,在流动性过剩与食品价格上涨的双重挤压下,中国不再鼓励原粮及其制粉出口,抑制出口鼓励进口成为必然选择。-

  (《财经》记者 宗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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