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宁夏固原强卖农民宅基地引发诉讼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30日 22:34 《财经》杂志网络版

  农村建设用地只有经过政府依法征用变为国有土地后才能出让,而该地块一直属农村集体土地,未办理过任何变更手续

  【《财经》网专稿/记者 王和岩】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非经政府征用,任何人不得买卖,只能在本村内流转。但在2007年5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政府却制造了“强卖农民宅基地”的事例:在没有依法办理农地征用手续的前提下,强行拆迁该市清河镇和平村数十户农民的住房,并把农民的宅基地挂牌出让,交由当地一家房地产公司搞房地产开发。近日,部分和平村农民向固原市中级法院递交诉状,状告固原市政府违法。

  诉讼人之一、63岁的张平德,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清河镇和平村人。他告诉记者,2007年5月,他和同村农民的房屋被固原市政府强制拆迁。更离奇的是,早在强制拆迁前九个月,张平德等村民拥有的共约22亩宅基地,已被固原市政府“挂牌出让”给“宁夏鸿泰房地产开发公司”。

  和平村共有40多户村民。十年前,该村村民所承包的耕地被政府全部征用,目前只拥有近30亩宅基地。村民利用仅有的宅基地建筑房屋,或经营,或出租,并赖以维生。

  据农民起诉固原市政府案代理人、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夏霖律师介绍,在该案前期调查取证中,律师发现该地块一直属于农村集体土地,并未办理过任何变更手续。村民们的住宅权属性质均为“集体”,来源均为“划拨”。

  2006年8月,固原市政府在当地电视台发布公告称,因旧城改造,要把和平村上述近30亩宅基地中的22亩挂牌出让,受让方是宁夏鸿泰房地产开发公司(下称鸿泰公司)。但是,这些宅基地至今依然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既没有办理“农地征用手续”,也不具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据现行《土地管理法》,政府出让的土地必须是国有土地;农村建设用地只有经过政府依法征用变为国有土地后才能出让。农民宅基地属于农村建设用地,政府对该土地不享有产权,自然无权买卖。但是,固原市政府却在没有依法办理征地手续的前提下,公开变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产权。土地专家称,这在当前“极为少见”。

  据固原市国土资源局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该22亩宅基地的起拍价是542.94万元。2006年8月15日,宁夏鸿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547.97万元的价格竞得该地块,并拟将其建成商住两用的商品楼盘——“紫竹家园”。

  由于农民宅基地至今未经征用,并且固原市国土资源局公告称该地块属“国有土地”,和平村村民认为,固原市政府涉嫌强卖农民宅基地,并涉嫌违法发放“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违背了现行《土地管理法》。

  2007年12月12日,张平德等农民以“政府强卖农民宅基地”属严重违法为由,状告固原市政府。目前,固原市中院对此诉请是否立案仍举棋不定。据现行《行政诉讼法》,法院接到起诉状后,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但目前距农民递交诉状已逾20日。

  与固原市政府强卖农民宅基地相关,固原市地政府还涉及违法拆迁。据当地村民回忆,2007年5月25日清晨,固原市公安、城管、联防等部门组织六七百人,对和平村近40户人家1万多平米的民宅强制拆迁。一盘由村民自拍的光碟显示,拆迁人员手持钢钎,挨户破门,拆窗卸瓦,推土机紧随其后将农民房屋逐户铲平。

  据《财经》记者了解,上述房地产公司给和平村农民的房屋拆迁补偿,实行“实物补偿”,标准大约是“拆三补一”,即按照原拆除面积的三分之一给农民补偿。由于村民不满补偿标准,迟迟不愿与有关部门签订补偿协议,才发生了5月25日固原市政府的“强拆行动”。

  颇有意味的是,就在强拆行动当日,鸿泰公司总经理张天东因涉嫌偷税被海原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2007年8月19日,该地块的施工被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叫停,据称原因是“未取得开工许可证”。■

【 新浪财经吧 】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