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借力慈善缩小贫富差距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2日 18:33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12日电(记者冯国 张敏)一边是数代子孙不愁生计的亿万富豪,另一边是靠“低保”生存仍有困难的低收入者。中国试图完善社会财富的第三次分配――慈善捐赠,以缩小贫富差距。

  正在北京举行的全国两会传递出这样的信息:在坚持社会财富的第一、二次分配的效率与公平原则的同时,中国正积极发挥慈善作为社会财富调节器的作用,通过税收等手段提高全社会的慈善意识。

  经过近30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已积累了庞大的社会财富,但贫富分化也正日趋扩大。

  全国政协委员、江西民生集团董事长王翔认为,在市场的第一次分配与政府调控的第二次分配之后,社会的协调与发展方面依旧留有很大空白,这意味着必须进行第三次分配——人们自觉自愿的慈善捐赠。“第三次分配有利于缩小中国正在加大的贫富差距,在一定程度上实现财富转移。”

  但目前中国慈善捐赠尚不乐观。统计显示,中国现有慈善组织28万多个,基金会1100多个。去年1000多万企业中有捐赠纪录的才占1%,通过政府渠道募捐约35亿元,加上慈善组织机构募捐和民间互助捐赠约100亿元,相当于当年GDP的0.05%。 而在发达国家,政府与民间在税务、宣传、道义等方面支持富人回馈社会,慈善事业等第三次分配的财富总量占GDP的3%~5%。

  慈善事业为何发展艰难?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保障所所长李绍光认为,关键是中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尚不高,存在需要社会服务的庞大人群。譬如,中国有比英国人口数量还多的残疾人、一亿多60岁以上的老年人和近两千万留守农村的儿童,以及数量惊人的自然灾害与医疗、交通等事故。

  同时,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一些慈善项目没有影响力、慈善行为的非自愿化、民间慈善组织的官方化、捐款使用透明度不高等问题多有存在。

  信息不畅也阻碍着慈善组织的高效运作。嫣然天使基金发起人、影视明星李亚鹏说:“(基金)成立时担心钱不够,如今发现难的不是筹钱,而是如何与需要资助的家庭或个人建立起联系。我们有资助近千个孩子做唇腭裂手术的资金,可目前联系上做手术的才一百多。” 如何更合理地分配社会财富正在成为两会热点之一:譬如

物权法草案对不同物权主体实行平等保护,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对内外资企业实施统一的所得税,加强慈善立法,何时开征遗产税等等。

  全国人大代表张廷皓说,中国企业亟须公平的全球化竞争环境。企业所得税法草案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还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0%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将彻底改变做慈善还要缴纳税收的不合理情况,鼓励国内外资企业和企业家成为第三次分配的主角。

  慈善行为与捐赠的多少跟国家的文明程度有关,也与国家的普遍富裕密切相联。李绍光说,随着

中国经济的巨大发展和人口素质的提高,相信全球化下的中国慈善事业将有力地缩小巨大贫富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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