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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渠道解决国企改制与职工权益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7日 09:54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本报讯 (记者 杨兆敏) 同样的问题,不同的代表委员有不同的判断。3月5日,第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结束后,代表退场时,记者就国企改制与员工利益问题截住一位代表采访时,他边走边说,这是个小问题;而在此前的采访中,不少代表委员都认为这是一个需要严肃对待的问题。

  3月3日下午,记者在湖北团驻地采访叶青代表时,他认为国企改制将会成为今年“两会”的热点之一,原因在于国企改制因职工利益问题引起很多矛盾,是和谐社会的关键要素,很容易造成贫富不均,比如,买断同样工龄时,企业给付高的多达20万元,少的只有万把元,区别就在于垄断行业与非垄断行业。

  “改制中要排除非个人努力因素带来的收入差距,”叶青说,解决的办法是:建立一个国企改制基金来起调剂作用,用基金的钱补贴情况差的企业,这是用于一次性补贴的,以保证这种买断得到的补偿处于平均水平,并让所有参加改制的人能得到最低补偿。

  “基金来源于垄断企业。”对于钱从哪里来,叶青做了这样的设计。他认为,国家要确定一个平均数,所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如果补贴高于平均数,必须将高出部分同等的资金拿出来放入基金里,用以补贴补偿金低于平均数的人和企业。“企业改制不能成为制造矛盾的因素。”这是叶青设计这种办法的出发点。

  朱焘委员则认为,国企改革并不必然涉及职工下岗,改革是体制制度、经济结构、产品结构、技术组织结构的调整和各种资源的重新组合,目的是进一步提高效益,适应市场需要。

  “国企改革与员工下岗理论上并没有必然联系,所以,出现了有必然联系现象的原因在于,国企长期以来效益低下,职工相对较多。”

  3月5日,大会开始前,朱焘委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总结过去改革的经验教训,要贯彻落实

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来做好下岗失业职工的安置问题,“要建立完善的救助体系、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等,把职工安置好,除了企业要尽到责任外,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一定要跟上,否则问题永远也解决不了。”

  张志祥代表则认为,“社会保障一定要立法”。作为一位企业家,他认为,如果所有企业都做好对员工的社会保障,就不会在成本方面带来压力。而且,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情况下,我们不做好社会保障,是损害国内自己的企业,是让利于国外,也授人予口实,让人家说我们是血汗工厂。“法律的保障就在对于企业必须给员工上的各类保险,不是可上可不上,而是必须上,让其具有法律的强制性,用法律为手段来保障。”

  “要改制,企业一定要有实力,只有有实力才能实实在在地保证改制企业员工利益,也只有有实力才能解决企业办社会问题。”3月4日,袁世臻代表在河北团驻地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他还以自己企业为例进行说明。企业办社会剥离之前,很多企业是对这些要被剥离的部分不再投资了,而袁委员所在的企业则完全不一样,应

医院、学校的要求,给医院购置了先进设备,给学校盖了新的教学楼,“用这些东西作为生存的依据,配置好后再剥离,这些企业才有能力生存,剥离阻力也才能减轻,人家走得心里痛快。”据袁代表透露,他们剥离出去的企业没有一家是亏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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