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康劲 通讯员巨龙)从7月1日起,甘肃将通过预警和应急监测机制,加强政府部门对物价的监管。
近日,甘肃省物价局出台了《市场价格异常波动预警和应急监测工作实施办法》,规定今后因各种因素引发市场价格出现异常时,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应实施预警,迅速开展应急价格监测,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一级价格监测机构报告。
据了解,异常情况包括:发生争购、抢购商品现象;原粮购销价格和成品粮零售价格一次性涨幅超过5%,食用植物油、肉、蛋价格一次性涨幅超过5%;气、成品油、煤炭、化肥等重要商品及服务价格一次性涨幅超过10%(价格由国家统一调整的情况除外);短时间内乱收费现象大量发生,或其他商品及服务价格出现重大异动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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