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黑名单制加紧实施 最高可取消3年外贸经营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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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 09:37 每日经济新闻 | |||||||||
新华社 记者10日从商务部获悉,国家今年将通过主要媒体和政府网站陆续公布违法违规对外贸易经营者的名单,以整饬对外贸易秩序。 商务部外贸司司长鲁建华说:“这一举措标志着外贸‘黑名单’制度的确立。商务
11日,由商务部、海关总署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布的《低开出口发票行为处罚暂行办法》将开始实施。届时,政府部门将依法对有低开出口发票行为的对外贸易经营者进行处罚,严重影响外贸秩序的,最高可取消对外贸易经营者3年外贸经营权。 据介绍,低开出口发票问题是国际贸易中长期存在的一个较为普遍的问题。由于一些国家海关制度尚不完善以及进口环节税率较高,一些中国企业在向这些国家出口商品时,往往会应不法进口商要求提供票面价格低于实际出口报关价格的发票,以供进口商报关,达到逃漏进口税的目的。 鲁建华表示,商务部今年将进一步加大对已制定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继续在外贸领域倡导诚信兴商、守法经营、维护对外贸易秩序,为中国对外贸易持续健康发展奠定良好的环境基础。 商务部正在修订《关于处罚低价出口行为的暂行规定》,新修订的《规定》有望今年上半年公布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