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国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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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 00:00 中华工商时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6日电 记者今日从商务部获悉,商务部副部长魏建国日前在利比里亚首都蒙罗维亚与该国商工部代部长皮特·诺曼签署谅解备忘录,利比里亚政府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至此,利比里亚成为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的第52个国家。 2004年4月,新西兰政府率先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2005年,澳大利亚、以色列、哈萨克斯坦、乌克兰、白俄罗斯、冰岛等13个国家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 2005年11月,韩国宣布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成为中国千亿美元以上贸易伙伴中第一个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的国家。 非市场经济地位问题使中国企业在应诉部分国家 反倾销调查中遭受到不公平待遇,违反了世贸组织基本的公平贸易规则。据了解,目前中国前三大贸易伙伴欧盟、美国和日本尚未承认中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张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