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10日讯(记者 蒙志军) 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上获悉,从今年起,我省将全面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省政府相关意见将于近日出台。省委副书记戚和平、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庞道沐、副省长杨泰波出席会议并讲话。
实行市场准入制度,规范农产品市场流通,是降低蔬菜农残、杜绝生猪“瘦肉精”、防止农产品二次污染的重要手段,是实现农产品质量全程监控、保障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的重要环节。我省自2004年起在部分农产品批发市场试行市场准入制度,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明显改善。今年,我省将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今后上市的农产品都要标明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联系地址和电话、检测合格证明等,从而拥有了自己的“身份证”。在生产、销售等环节建立流转记录制度,为农产品建立各种“档案”。此外,还将推行不合格农产品的责任追究和退出市场制度,建立农产品分类查验检测制度。今年将重点抓好全省市州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和超市的蔬菜、生猪、家禽产品的市场准入,从各市州中心市场开始,逐步向县、乡中小型市场延伸,从蔬菜、生猪开始,逐步向大米、水果、茶叶、水产品等其他农产品延伸;从控制农药残留、瘦肉精开始,逐步向农产品质量综合控制延伸。
戚和平指出,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全省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事关我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要进一步把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认识统一到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上来,依法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普及质量安全知识,加强管理监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要突出工作重点,在标准化生产创品牌、市场准入促管理、体系建设强基础等方面有新突破。
会议对2005年“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和“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君山银针杯好新闻奖”进行了表彰,对2006年“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进行了安排。
(稿源:湖南日报)
(作者:蒙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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